本文轉自:中國新聞網
中新網9月14日電 據國家税務總局網站消息,國家税務總局、財政部9月14日發佈關於製造業中小微企業繼續延緩繳納部分税費有關事項的公告。其中明確,自2022年9月1日起,按照《國家税務總局財政部關於延續實施製造業中小微企業延緩繳納部分税費有關事項的公告》(2022年第2號)已享受延緩繳納税費50%的製造業中型企業和延緩繳納税費100%的製造業小微企業,其已緩繳税費的緩繳期限屆滿後繼續延長4個月。(中新財經)
圖自國家税務總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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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9月14日電 據國家税務總局網站消息,國家税務總局、財政部9月14日發佈關於製造業中小微企業繼續延緩繳納部分税費有關事項的公告。其中明確,自2022年9月1日起,按照《國家税務總局財政部關於延續實施製造業中小微企業延緩繳納部分税費有關事項的公告》(2022年第2號)已享受延緩繳納税費50%的製造業中型企業和延緩繳納税費100%的製造業小微企業,其已緩繳税費的緩繳期限屆滿後繼續延長4個月。(中新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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