巍華新材首發遭暫緩審議,被追問一致行動協議三方是否明確約定解決機制

巍華新材首發遭暫緩審議,被追問一致行動協議三方是否明確約定解決機制

 樂居財經 蘭蘭 6月14日,據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審核委員會2023年第51次審議會議結果公告,浙江巍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巍華新材”)(首發)暫緩審議。

  巍華新材被要求結合同行業企業及上市公司情況,從產能、產量、核心競爭力、主要技術先進性、市場空間和市場佔有率等角度,進一步分析公司在行業內的地位,以及是否具有行業代表性。根據發行上市申請文件:報告期初至2020年8月,吳順華行使其持有的巍華化工70%表決權,吳江偉受託行使金茶仙持有的巍華化工30%表決權;吳江偉未直接或間接持有發行人股份。

  吳順華、金茶仙、吳江偉於2020年8月26日簽署一致行動協議,約定:在向發行人股東大會/董事會提出提案前,吳順華、吳江偉將事先徵求對方的意見,經雙方協商一致後,方可向發行人股東大會/董事會提出提案;吳順華、吳江偉在行使股東/董事的其他權利、參與發行人的其他經營管理決策前進行充分的協商、溝通,如不能達成一致意見,以吳江偉的意見為最終意見;金茶仙持有發行人2.38%的股份表決權以吳江偉表決意見為準。

  吳順華、金茶仙、吳江偉於2021年12月29日簽署補充協議,約定金茶仙將其在巍華化工、瀛華控股的表決權委託吳江偉行使,瀛華控股的日常經營管理權及其對發行人的投資決策、投票權均由吳順華、吳江偉行使。

  結合相關規定、上述人員持股和協議約定、公司實際經營決策等情況,説明吳江偉報告期內實際支配巍華化工及吳順華、金茶仙所持發行人股份表決權的理由和依據;在發行人股東大會/董事會提案權行使方面,如發生意見分歧或者糾紛,一致行動協議三方是否明確約定了解決機制。

  招股書顯示,巍華新材擬登陸滬市主板,一直專注於含氟精細化學品領域,是一家研發和生產氯甲苯和三氟甲基苯系列產品的高新技術企業。

文章來源:樂居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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