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第六險”試點第五年,保險業做了什麼?

社保“第六險”試點第五年,保險業做了什麼?

“人拼了一輩子,到老了,更要有尊嚴地養老。”這句話對於北京石景山區的劉豔英來説感觸頗深。劉豔英今年64歲,30多年前她的老伴因為事故高位截癱後一直卧牀在家,她也沒法再工作,一直在家照顧老伴。進入60歲之後,劉豔英感覺身體大不如前,“我有時候看着老伴兒,心裏就想,現在我還能照顧他,過幾年可怎麼辦?”

不過,從2020年石景山區進入國家長期護理保險(以下簡稱“長護險”)試點之後,劉豔英沒有這麼焦慮了。“現在護理人員每個月上門四五次,幫我一起給老伴洗個澡,檢查檢查身體,我輕鬆了很多。”

2016年6月,我國開始在15個城市開展長護險制度試點。2020年9月,國家醫保局等部委印發相關文件,決定擴大長護險試點範圍。截至目前,全國49個試點城市已有1.34億人蔘加長護險,累計享受待遇人數152萬人。

長期護理保險又被稱為社保的“第六險”,是指對因年老、疾病或傷殘導致身體上的某些功能全部或部分喪失,生活無法自理而需要長期照顧的人員,提供護理服務費用補償的保險。

長護險可能成為

未來解決失智失能老人養老問題的最有效辦法

“在養老服務體系發展過程中,真正的重點和難點就在於如何解決失智、失能老人的護理問題,如何處理好家庭、機構和社會之間的關係。”中國養老金融50人論壇核心成員、武漢科技大學金融證券研究所所長董登新教授接受中國財富網採訪時説。

最新權威數據顯示,預計到2053年,中國老年人口將達到4.87億的峯值,佔總人口的34.9%。這其中,另外還有一個更加重要的數據值得關注——目前我國失能、半失能老人的數量超過4000萬,這一數字還在不斷增長。

董登新認為,實際上,最好是將失智失能老人送到專業養老機構,由專業人士護理、照料。但是,目前公立養老專業機構有限、普通家庭又難以承擔高端養老機構費用,社區、居家養老符合當前大部分養老人羣的需求。在解決失智失能老人居家養老的問題上,國家推出的長護險首先的一個作用就是其支付功能,能有效地把專業服務機構和養老結合在一起,“服務機構來照料老人,長護險資金來支付。”

愛心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愛心人壽”)政策業務發展部總經理馬輝介紹,與大病保險經辦類似,商保經辦機構也是在政府的主導下積極發揮商保的專業力量,全流程的參與經辦。

作為石景山區長護險試點的主要經辦機構,愛心人壽從試點初期就成立專屬經辦團隊積極參與長護制度建設,並從基金管理、服務管理和經辦管理三個方面着手開展工作。

以北京石景山區為例,石景山區城鎮職工和居民每人每年繳費90元,單位或財政補貼90元,作為籌集資金。失能老人經過專業的評估且符合支付標準的,家屬可以選擇專業機構對老人進行機構照護或上門照護,滿足多樣化的照護需求。

解決失能失智老人家庭最實際問題,

帶動養老專業機構的發展

馬輝認為,實施長護險的核心在於要給客户(失能失智老人家庭)和服務專業機構解決他們關心的問題。

例如,失能家屬關心的是得到多少護理補貼或能有什麼專業的照護服務;而服務專業機構則想借助於服務長護險護理實現更快發展。

基於這個邏輯,石景山區長護政策就將機構護理與居家護理做了靈活結合。馬輝介紹,石景山區符合長護險待遇的家庭可以選擇將老人送到機構,也可以在居家接受照護,分別對應不同的報銷金額。此外,在居家照護上,家庭既可以選擇由家人(或家政護理員)和專業機構上門相結合的服務方式,也可以選擇由專業機構上門來服務。

馬輝説,政府設計的不同模式的照護方式滿足了家屬的多元需求。劉豔英家選擇的是自己照料和護理機構上門服務結合的方式,一方面,按照長護險支付規定,護理機構每月可以上門12小時進行專業照護,另一方面,劉豔英作為家庭失能老人的長期照護者,也可以得到制度規定的護理補貼1000多元。

截至7月底,北京石景山區合計覆蓋參保羣眾421821人,累計待遇享受人數為2842人,而80%的家屬選擇了和劉豔英一樣的服務方式。

險企不應該只是經辦機構

長護險試點發展的這五年中,保險業參與度很高。自長護險第一批試點以來,經辦業務委託給保險公司的總體比例在90%以上。

馬輝和他所在的愛心人壽自2016年就開始關注和研究長護險,並積極構建 “醫養護保”戰略,期望通過自建和整合醫養護等機構,在保險產品和醫養護服務方面進行有意義的探索和實踐。

其實,雖説長護險是國家社會保險制度層面上的產品,但其執行起來,相關風險和困難仍舊突出。例如,在《關於印發〈長期護理失能等級評估標準(試行)〉的通知》印發之前,行業內缺乏統一的護理賠付標準和行業統一的鑑定機構範圍,導致評估鑑定上容易出現問題和爭議。而像愛心人壽這樣的人身險公司本身在醫療的評估鑑定上就擁有相對專業的人員和水平,能更好地在評估和鑑定上做出有經驗的判斷。

除此之外,長護險在執行過程中還面臨着多部門養老、醫護政策銜接脱節、民眾對其認識不深導致資金籌措不穩定因素存在,以及影響更加長遠的問題,例如經濟通脹社會下,未來專業照護服務的漲價問題等。

馬輝説:“險企不應該只作為簡單的經辦機構,應該發揮更多的作用。”例如,經辦險企還可以在失能評估、護理員認證與培訓、投資養老服務機構、養老行業規範發展、風險共擔機制設計等方面發揮險企更大的作用。

此外,在國家設計的社保“第六險”長護險的大框架搭好後,老百姓對長護險有了基本的認知,就為商保公司新開發銷售商業護理險帶來可能,保險業也形成新的業務增長點;而全社會圍繞養老照護需求逐步形成“政府長護險+商業護理保險+特定人羣的二次補助+其他形式”全新的支付體系。

版權聲明:本文源自 網絡, 於,由 楠木軒 整理發佈,共 2267 字。

轉載請註明: 社保“第六險”試點第五年,保險業做了什麼? - 楠木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