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船防務控股股東減持股份誤操作導致短線交易
智通財經APP訊,中船防務(00317)發佈公告,公司於2020年12月24日收到控股股東中國船舶工業集團有限公司《關於在減持過程中因誤操作買入股票有關情況的説明函》,其於2020年12月24日通過二級市場集中競價方式減持公司股份過程中因誤操作導致短線交易情形。
2020年12月24日,中船集團工作人員在通過二級市場集中競價方式減持公司股份過程中,因操作失誤,將“賣出”誤操作為“買入”,錯誤買入公司A股11.4萬股,買入成交均價為26.10元/股,中船集團工作人員在發現誤操作後隨即停止買入操作。
公告稱,上述交易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及《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相關規定,構成短線交易。本次短線交易行為未發生在公司披露定期報告的敏感期內,不存在因獲悉內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況,亦不存在利用短線交易謀求利益的目的。
公司知悉此事後高度重視,及時調查瞭解相關情況,控股股東中船集團亦積極配合、主動糾正。經研究,本次事項的處理情況及補救措施如下 。
根據《證券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國務院批准的其他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將其持有的該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權性質的證券在買入後六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後六個月內又買入,由此所得收益歸該公司所有,公司董事會應當收回其所得收益。中船集團2020年12月24日因誤操作買入公司股票11.4萬股,成交均價26.100元/股,以當日減持賣出成交均價為26.197元/股作為參考,本次誤操作行為產生收益為1.1058萬元,中船集團將全數上交公司。
中船集團就本次短線交易行為向廣大投資者致以誠摯的歉意,後續將組織有關人員認真學習相關法律法規,並督促相關人員嚴格規範買賣上市公司股票的行為,避免此類情況的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