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經濟網
昨日,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發對中南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的監管函(公司部監管函〔2021〕第218號)。
監管函顯示,經查,中南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南集團”)作為江蘇中南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南建設”,股票代碼:000961)控股股東中南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的控股股東,2015年6月5日至2016年7月13日期間借用5個個人賬户名下的7個證券賬户買賣中南建設等公司的股票。
中南集團的上述行為違反了《股票上市規則(2014年修訂)》第1.4條、第2.3條的規定。深圳證券交易所希望中南集團吸取教訓,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等規定,誠實守信,規範運作,認真、及時地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杜絕上述問題再次發生。
以下為全文:
關於對中南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的監管函
公司部監管函〔2021〕第218號
中南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經查,中南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南集團”)作為江蘇中南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南建設”)控股股東中南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的控股股東,2015年6月5日至2016年7月13日期間借用5個個人賬户名下的7個證券賬户買賣中南建設等公司的股票。截至2015年底,中南集團通過上述賬户共計持有中南建設0.79%股份,但其未向中南建設如實報告該持股情況,導致中南建設2015年年度報告披露的中南集團持股情況與事實不符。
中南集團的上述行為違反了《股票上市規則(2014年修訂)》第1.4條、第2.3條的規定。本所希望中南集團吸取教訓,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本所《股票上市規則》等規定,誠實守信,規範運作,認真、及時地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杜絕上述問題再次發生。
特此函告
深圳證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2021年12月28日
(來源: 中國經濟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