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參時評|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政策要“擲地有聲”

  新華社北京1月26日電(胡敏)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和嚴峻複雜的國際環境影響,我國廣大中小企業發展遭遇重大沖擊,但在“六穩”“六保”政策持續發力支持下頑強拼搏,為國民經濟率先恢復正增長作出很大貢獻,彰顯出極強韌性。

  近日召開的國務院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第七次會議,充分肯定了過去一年各方面在幫扶中小企業應對疫情衝擊、推動中小企業復工復產和穩定健康發展等方面取得的成績。但同時指出,當前全球疫情和世界經濟存在較大不確定性,中小企業仍面臨市場有效需求不足、原材料和用工成本上升等諸多困難。為此,會議明確提出,要努力構建中小企業“321”工作體系,就是着重抓好政策體系、服務體系、發展環境三個領域,聚焦着力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和着力加強中小企業合法權益保護兩個重點,緊盯提升中小企業創新能力和專業化水平這一目標。這個“321”工作體系,具有很強的針對性,既有利於紓解中小企業發展中的現實困難,更有利於加強中小企業長遠發展韌性,對於鞏固壯大中小企業發展十分重要。

  過去一年,已經出台了不少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舉措,但部分地方認識還不到位,惠企政策落地還不實,難以公平獲得生產要素等問題依然存在,中小企業發展基礎仍有待夯實。因此,還需要在政策體系、服務體系、發展環境三個領域健全完善。過去一年,為應對疫情衝擊,我們出台一系列為中小企業紓困的財税金融政策,着眼於保就業、保市場主體,幫助企業特別是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户渡過難關,但更多的是將有效應對沖擊、促進改革和實現經濟良性循環緊密結合。目前許多階段性政策已上升為制度性安排,關鍵就是將這些行之有效的政策落地落細落實。

  解決中小企業流動資金困難,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融資貴“老大難”問題,既要靠金融機構責任擔當,更要靠金融制度創新。新一年,金融機構還要解放思想、提高認識、提升能力,完善考核激勵機制,鼓勵敢貸、願貸、能貸,創新對小微企業的信用貸、首貸、無還本續貸等金融工具。尤其要做好長期性、基礎性制度研究,可借鑑國際慣例和國際上成熟做法,探索多渠道拓寬民營企業融資途徑。一方面要加強中小企業信用體系建設,營造中小企業在合法合規中創新經營的法治環境,另一方面要切實保護好中小企業合法權益,保護企業家人身和財產安全,以穩定企業家預期。

  練就金剛之身,方能百害不侵。廣大中小企業特別是民營企業必須認識到,當前市場有波動、經濟有起伏、結構在調整、制度在變革,這是客觀環境變化帶來的長期調整壓力。在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中,還會遇到不少困難和問題,民營企業要主動適應,危中求變,以變應變。中小企業有“船小好調頭”的優勢,在新發展階段,要着力在提升自身創新能力和專業化水平上充分“練就內功”,在開發面向市場需求的專精新特產品與服務、協同大企業產業鏈供應鏈多元化配套服務、主動參與解決關鍵核心技術“卡脖子”問題等方面下更大功夫。這是中小企業的獨特優勢,也是提升中小企業生存力、競爭力、發展力、持續力的不二法門。(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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