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開放型經濟高質量發展——加入世界貿易組織20年財政工作回顧

  2001年加入世貿組織是我國對外開放的里程碑。入世20年來,財政工作在黨中央、國務院堅強領導下,全面履行入世承諾,靈活運用世貿規則,以開放促改革、以談判拓空間、以規則保發展,深入推進財税體制改革,完善財税政策體系和運行機制,深化國際財經交流合作,維護公正合理外部環境,為我國推動高水平開放、融入經濟全球化、實現經濟跨越式發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全面履行入世承諾,以擴大開放促進深化改革實現重要成果

  (一)履行入世降税承諾,統籌內外完善關税制度。

  一是關税總水平大幅降低。從2002年起按入世承諾逐年下調關税,至2010年全部履行完畢,關税總水平由2001年的15.3%降至9.8%。此後繼續提升開放水平,2018年先後四次實施大範圍自主降税;目前關税總水平進一步降至7.4%。二是税率結構逐步優化。關税税率逐步形成了原材料、中間品、製成品由低至高的合理結構,實現了從“高税率、窄税基”向“低税率、寬税基”的轉變;關税税率税級逐步縮減,結構更加清晰。三是税目設置更加合理。根據科技、產業和貿易發展需要,遵循世界海關組織多邊規則——《商品名稱及編碼協調製度》,定期修訂轉換税則税目,逐年調整完善本國税目。8位税目數量由2001年的7111個增至目前的8580個,税目設置科學性、可操作性不斷提升。四是調控手段不斷豐富。積極拓展關税統籌國內國際兩個市場、兩種資源的調控作用,實施並動態調整優惠暫定税率,鼓勵先進設備、關鍵零部件、能源原材料及特色優質消費品進口,滿足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科學運用滑準税、選擇税等徵税方式,對棉花、天然橡膠等重點商品實施精準調控。

  (二)推進財税體制改革,接軌融入國際經貿體系。

  一是加強財税體制建設,激發市場主體活力。適應入世後改革開放新形勢,規範完善進出口税收等財税政策。在2003年《進出口關税條例》基礎上,結合關税實踐積極推進關税法立法工作。推動企業所得税“兩法合併”,對內、外資企業實行統一的企業所得税制度,為各類市場主體創造公平競爭的税收環境。健全國務院關税税則委員會(以下稱税委會)機制,系統謀劃關税工作,豐富完善關税職能。二是優化財政支出結構,更好發揮政府作用。用好世貿組織規則允許的政策空間,立足我國國情和發展階段,構建接軌國際慣例的財政支出政策體系,提高支出政策的精準性、指向性和實效性,為產業鏈供應鏈優化升級提供有力支撐。提高涉外財政法治工作水平,接軌國際經貿規則體系。

  (三)完善財税運行機制,不斷提高財政透明度。

  一是大力推進財政信息公開。按照全面、規範、透明的財政制度要求,推動構建預決算公開制度;公開範圍逐步擴大,公開內容逐年豐富,公開方式不斷規範,透明度持續提高。及時公佈税收政策調整情況,從2019年起以公告方式公佈當年進出口税則,為國內國際市場主體提供穩定政策預期。二是認真履行財政補貼通報義務。按入世承諾向世貿組織通報財政補貼政策,範圍涵蓋扶貧、研發、節能環保等領域,並就世貿組織成員關注的財政預算安排和税收優惠政策等問題,做出客觀回應,展示了遵規合規、開放透明的大國形象,有力推動國內相關領域加快改革步伐。

  深入參與規則制定,以對外談判拓展合作空間取得積極成效

  (一)主動研提中國方案倡議,激活市場開放機遇。

  一是推動達成《信息技術協定》(ITA)擴圍協議。在2005年完成入世時加入ITA降税承諾基礎上,2012年作為唯一發展中大國與美國、歐盟、日本等發達成員共同啓動ITA擴圍談判,科學擬訂談判方案,妥善處理開放與保護的關係,充分發揮信息技術產業大國的引領作用,推動各方於2015年12月達成世貿組織成立以來第一份取消關税的重要協議,也為我國產業擴大出口和轉型升級創造了重要機遇。二是積極參與世貿組織市場準入談判。在多哈回合談判積極貢獻中國智慧,提出農產品關税削減分層混合公式,以及非農產品關税削減“中國公式”,有效維護髮展中國家利益,發揮重要建設性作用。在《環境產品協定》談判中,建設性推動削減環境產品的關税和非關税壁壘,支持形成貿易便利、環境受益、發展獲益“三贏”局面。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為支持全球抗擊疫情、維護產業鏈供應鏈穩定,主動研究並參與應對疫情的市場開放有關倡議。

  (二)深入參與世貿組織改革,拓展國際規則空間。

  一是積極推進加入《政府採購協定》談判。在推動政府採購立法、完善政府採購制度等改革實踐基礎上,2007年正式提交加入申請書和首份出價,在2019年提交的第7份出價中,採購實體涵蓋了幾乎所有國務院序列機構,除自治區外的所有26個省級政府,鐵路、機場、金融等領域19家國有企業等;採購項目開放了全部工程項目、除涉及國營貿易以外的所有貨物項目和部分服務項目。至此,我國加入出價已形成完整框架,出價水平與參加方大體相當。二是着力推動世貿組織議題取得成果。深入參與議題談判,與美國、歐盟、印度、巴西等主要成員充分協商,務實推動世貿組織第9屆部長級會議達成首份多邊貿易協定《貿易便利化協定》,第10屆部長級會議首次承諾全面取消農產品出口補貼。設立“最不發達國家加入世貿組織中國項目”,支持促貿援助活動,幫助最不發達國家更好融入多邊貿易體制。積極參與並務實推進電子商務、貿易與健康、貿易與環境等規則現代化議題,提振世貿組織談判功能和成員信心。

  (三)加快實施自由貿易區戰略,提升經貿合作水平。

  一是做好關税談判方案擬定工作推進自貿區提升戰略。順應多邊和區域“雙輪驅動”經貿合作大勢,立足互利共贏,統籌產業需求,緊扣關税減讓這一核心議題,積極推進完成與東盟、新西蘭、韓國等自貿談判,初步建立了立足周邊、面向全球的自貿區網絡。深入研究《全面與進步跨太平洋夥伴關係協定》(CPTPP)關税減讓、政府採購等重點議題;對標高標準國際經貿規則,支持開展更高水平開放壓力測試。二是紮實履行降税義務支持區域經貿合作。通過對等實施自貿協定項下的優惠關税安排,區域內貿易成本大幅降低,政策透明度和便利化程度明顯提升,經貿合作和一體化水平不斷增強。截至目前,我國已簽署並實施了17項自貿協定、涉及28個國家或地區,與自貿夥伴間貿易對我國總體進出口增長的貢獻率達43%;2022年《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RCEP)實施後,我自貿區網絡將進一步優化完善。

  充分運用世貿機制,以國際規則維護髮展權益積累成功經驗

  (一)妥善運用爭端解決機制,保障我國正當權益。

  一是針對涉我爭端主動提起訴訟。入世以來,我國針對部分成員的保護主義關税等不合理貿易措施,在世貿組織共起訴20多起案件,有效維護我正當權益。例如,2013年我訴有關成員對我國油井管等多項產品實施反傾銷措施違反世貿組織規則,得到爭端解決機構裁決支持;後因裁決未得到執行,我國申請並獲得貿易報復授權,積累了重要的爭端解決實踐經驗,打擊了保護主義氣焰。二是積極應對其他成員對我起訴。入世以來,我國在世貿組織被有關成員起訴40多起案件,我據理力爭、積極抗辯,在多起案件中得到爭端解決機構支持。對於案件裁決,我國均予認真執行,與有關成員不按規定執行裁決的做法形成鮮明對比,切實維護了世貿組織規則權威性,也為我國政策制定提供了重要鏡鑑。

  (二)深度參與貿易政策審議,營造有利外部環境。

  入世以來,我國積極參與審議,先後接受9次過渡性審議和8次貿易政策審議,通過發佈政府聲明、答覆問題單、線上線下磋商等多種方式,解釋中方政策,答覆成員關注,起到增信釋疑的良好效果。在2021年10月結束的第八次審議中,回答了成員提出的2500多個問題,內容涉及進出口税收、產業補貼、政府採購、國有企業等財税領域,為宣介我國財政工作、澄清財税政策發揮積極作用。此外,我國認真行使對其他成員審議職能,增進與成員間相互瞭解,共同推動多邊貿易體制平穩運行。

  (三)科學實施貿易救濟措施,維護公平貿易環境。

  入世以來,我國逐步發展並充分運用反傾銷税、反補貼税、保障措施關税等貿易救濟手段,在維護貿易秩序、保障產業安全中發揮了重要作用。建立健全了與世貿組織規則一致的貿易救濟法律體系,確立了有關部門開展立案調查、税委會做出徵税決定的科學機制;逐步拓展了貿易救濟手段,由反傾銷為主向反傾銷、反補貼等多種手段相互配合,由被動接受申請開展調查向主動立案實施等多重調查轉變,產業覆蓋面不斷擴大,有效緩解了國外產品低價進口對國內產業的衝擊,維護了公平有序的市場環境。

  以史為鑑、開創未來,推動建設更高水平開放型經濟新體制

  當前,經濟全球化遭遇逆流,全球開放共識弱化,以世貿組織為核心的多邊貿易體制面臨諸多挑戰。財政工作將繼續堅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定不移擴大高水平對外開放,積極吸收借鑑入世20年來實踐經驗,充分發揮財政在國家治理中的基礎和重要支柱作用,紮實推進財政改革發展各項任務,為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貢獻力量,為在更大範圍、更寬領域、更深層次上參與國際經濟合作和競爭提供保障。

  (一)加快建立現代財税體制,鞏固拓展改革成果。

  建立完善財税政策體系和運行機制,更好發揮財税政策優化資源配置、維護市場統一、促進社會公平等職能作用,自覺把財政資源的統籌和分配、財政政策的制定和落實放在服務構建新發展格局中考量謀劃。深入推進預算管理制度改革,進一步理順中央和地方財政關係;完善現代税收制度,保持宏觀税負總體穩定,不斷優化税制結構,為推動高質量發展、推進國家治理體系現代化提供有力支撐。接軌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建立健全適合我國國情、符合國際慣例的財政補貼體系;統籌國內國際兩個大局,進一步優化關税結構,不斷完善與我國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關税制度。

  (二)參與引領國際經貿合作,推動更高水平開放。

  優化促進外貿發展財税政策,完善內外貿一體化調控體系;鼓勵擴大進口,促進貿易平衡發展,支持外貿新業態新模式,增強對外貿易綜合競爭力。深化國際財經交流合作,穩步拓展規則、規制、管理、標準等制度型開放,支持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的營商環境。實施自貿區提升戰略,統籌推進關税減讓、政府採購等議題,做好RCEP實施工作,積極推進加入CPTPP,加快推動中日韓自貿協定等談判進程。堅定維護真正的多邊主義,積極參與並引領世貿組織等多邊機構改革,加強國際宏觀經濟政策協調,深度參與綠色低碳、數字經濟等國際合作,提出更多中國倡議、中國方案,推動形成更加公平合理的國際經濟治理體系。

  (三)統籌優化財税政策工具,築牢國家安全屏障。

  堅持統籌發展和安全,牢固樹立總體國家安全觀,科學研判、妥善應對涉及財政領域的重大風險,加強地方政府債務管理,防範化解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風險,兜牢基層“三保”底線。強化底線思維,把握好開放和安全的關係,有效運用“兩反一保”和報復性關税等符合世貿組織規則的手段,維護我國產業參與國際競爭的合理權益,增強在對外開放環境中動態維護國家安全的能力。支持世貿組織上訴機構改革,推動爭端解決機制恢復運行,強化貿易政策審議監督作用,為我參與國際經濟合作和競爭,提供公正、透明、高效的國際規則和制度保障。(財政部黨組成員、副部長 餘蔚平 來源: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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