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森源控股股東被立案調查,因其涉嫌操縱證券市場。大股東操縱證券市場行為屢有發生,歸根到底因處罰太輕,建議加重處罰力度。
*ST森源控股股東涉嫌操縱證券市場,並非證券市場首例。究其原因,是大股東的違法成本相對於違法收益而言太低,於是大股東更願意鋌而走險。
可能的違法收益有什麼呢?一是大股東持股的價值區別。對於一家股價很低的*ST公司來説,公司股價如果低於1元,就有被面值退市的風險,如果大股東能夠通過操縱市場達到維護公司股價遠離1元的效果,那麼就能避免面值退市,大股東持股在退市和上市之間的價值差異是極大的。所以大股東為了自身的利益,不排除通過操縱市場達到維護股價的目的。
二是獲取買賣價差。大股東可以在公司股價較低時逢低買入股票,然後出台一系列利好消息,同時推高股價,當股價達到較高水平時再賣出持股,這樣就能獲得巨大的價差收益,當然這樣的操縱股價一旦被查處可能會面臨最高10倍的罰款,但是大股東有辦法通過多賬户分倉操作,達到被查處的賬户只有微小盈利甚是虧損的可能,這樣即便被罰沒也可能最終還有賺頭。
就算是管理層通過大數據等手段查到了大股東的全部收益,10倍的罰款本欄認為也不算很高。從數學上説,操縱10次,被抓住一次也是不虧的。證監會雖然積極作為,但從事操縱市場的人羣卻十分狡猾。這些操縱市場的人,並不會用自己的賬户去操縱股價,利用別人的身份實現違法獲利仍有一定可能。
所以本欄説,證監會想要確定大股東是否在操縱市場其實並不容易,大股東自己對此也心知肚明,於是大股東用概率來策劃違規,證監會努力用高科技來提高識別率,但是10倍的處罰意味着證監會的查處率要達到10%才能讓違法者失去收益,但達到這個比例是相當困難的。
那麼如果不能大幅增加查處率,最好的辦法就是增加處罰倍數,如果處罰足夠狠,那麼從數學上看,違規的損失就會大於預期收益,這樣大股東也就不願意去冒險操縱自己的股價了。
怎麼提高處罰力度呢?本欄認為可以一次發現就罰個傾家蕩產,如果是大股東操縱市場,那麼就罰沒大股東的全部持股,首先用於賠償在操縱股價中受損的投資者,剩餘部分全部註銷用於提高上市公司的含金量。此外,如果因為大股東操縱市場導致公司應退市而未退市的,可以啓動直接退市程序,以達到淨化市場的目的。
當然,處罰大股東不是目的,目的是讓大股東敬畏規則,不要去鋌而走險,畢竟大股東要是操縱市場,其他投資者將很難有勝算,都會變成被收割的韭菜。
北京商報評論員 周科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