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剛通報,交行一省分行、浦發行總行、銀保監等5人落馬!

由 弓四清 發佈於 財經

中國基金報記者 顏穎

銀行和金融監管系統反腐工作持續深入,又有多名銀行幹部和保監會幹部被查!

8月20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交通銀行紀檢監察組、雲南省紀委監委消息:交通銀行雲南省分行原黨委委員、副行長周東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同日,“廉潔上海”公佈消息稱,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兩名公職人員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分別為浦發銀行總行資產管理部副總經理楊再斌和浦發銀行總行私人銀行部產品經營處產品經理李沛,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和嚴重職務違法。

來看詳情——

交行雲南分行副行長落馬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8月20日消息,交通銀行雲南省分行原黨委委員、副行長周東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周東的個人公開信息較少,基金君發現,其在2017年4月時即以交通銀行雲南省分行副行長的身份參加雲南省銀行系統相關會議並致辭。

近期,國有大行中屢有幹部落馬,交通銀行也不例外。8月4日,四川紀委監委網站消息顯示,交通銀行原成都分行雙流支行行長史賢雲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交通銀行紀檢監察組正對其進行紀律審查,經四川省監委指定管轄,德陽市監委正對其進行監察調查。史賢雲於2010年7月已退休,但仍未逃過被查的命運。

7月11日,“廉潔四川”微信公眾號7月11日通報,交通銀行四川省分行行政部原副總經理餘彬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交通銀行紀檢監察組正對其進行紀律審查,經四川省監委指定管轄,德陽市監委正對其進行監察調查。

4月21日,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交通銀行紀檢監察組、四川省紀委監委消息,交通銀行四川省分行原黨委委員、副行長劉志剛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交通銀行紀檢監察組正對其進行紀律審查,經四川省監委指定管轄,德陽市監委正對其進行監察調查。

3月12日,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交通銀行紀檢監察組、遼寧省紀委監委消息,對交通銀行遼寧省分行原黨委委員、副行長於化源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對其給予“雙開”,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今年2月,中央第二巡視組向交通銀行黨委反饋巡視情況,會上指出了巡視中發現的一些問題,包括髮揮國有大行作用不夠,支持製造強國建設不夠有力,防範化解金融風險存在薄弱環節,服務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還有短板,推動內部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有差距。

此外還有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兩個責任”不到位,嚴的氛圍沒有形成,對下級單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成員管理不嚴,重點領域存在廉潔風險,執行幹部選任程序不夠嚴格等。同時,巡視組表示還收到反映一些領導幹部的問題線索,已按有關規定轉中央紀委國家監委、中央組織部等有關方面處理。

浦發銀行又有兩人被查

國有大行之外,股份行的反腐工作也不容忽視,浦發銀行又有兩名公職人員被查。

“廉潔上海”微信公眾號信息顯示,據上海市紀委監委駐浦發銀行紀檢監察組和上海市寶山區紀委監委消息: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總行資產管理部副總經理楊再斌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上海市紀委監委駐浦發銀行紀檢監察組紀律審查和上海市寶山區監察委員會監察調查。

公開信息顯示,楊再斌在浦發銀行任職多年,曾就資產管理業務多次接受採訪及發表公開言論。

另外,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總行私人銀行部產品經營處產品經理李沛涉嫌嚴重職務違法,目前正接受上海市寶山區監察委員會監察調查。

值得關注的是,2021年以來,浦發銀行已有多名幹部“落馬”。

2021年2月,浦發銀行原行長穆矢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通報顯示,穆矢存在違規從事營利性活動、涉嫌受賄、隱瞞境外存款犯罪等多項問題。2021年3月底,穆矢涉嫌受賄罪、隱瞞境外存款罪被上海市檢察院二分院提起公訴。

2021年8月,上海市紀委監委通報稱,浦發銀行總行私人銀行部產品管理處原副處長魯某勇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上海市紀委監委駐浦發銀行紀檢監察組紀律審查和上海市寶山區監察委員會監察調查。

2021年10月,據上海市紀委監委消息,浦發銀行私人銀行部產品管理處產品經理張某東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今年5月公佈的裁判文書顯示,張某東利用負責金融產品的引入、發行、運營的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賄賂共計205.37萬元,一審獲刑三年。

同在2021年10月,據上海市紀委監委駐浦發銀行紀檢監察組、上海市黃浦區紀委監委消息: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金融機構部原總經理向潔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上海市紀委監委駐浦發銀行紀檢監察組紀律審查和上海市黃浦區監察委員會監察調查。近期公佈的裁判文書顯示,向潔被判有期徒刑四年三個月,並處罰金30萬元。

銀保監會系統一天兩人落馬

8月19日,銀保監會發布消息,遼寧銀保監局銀行機構檢查處原處長、一級調研員初蓮萍被開除黨籍和公職;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遼陽監管分局農村銀行機構監管科科長劉培鐵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遼寧銀保監局銀行機構檢查處原處長、一級調研員初蓮萍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銀保監會紀檢監察組、遼寧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遼寧銀保監局紀委、本溪市明山區監委對遼寧銀保監局銀行機構檢查處原處長、一級調研員初蓮萍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初蓮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違規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消費卡;違反組織紀律,利用職權在銀行機構人員工作調動中為他人謀取利益;違反工作紀律,報告工作時對應當報告的事項不報告、不如實報告;利用職務便利和職權影響,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初蓮萍身為黨員領導幹部,背棄理想信念,喪失黨性原則,長期收受他人財物,甘於“被圍獵”,且在黨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後不收斂、不收手。初蓮萍的行為已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遼寧銀保監局黨委會議研究決定,給予初蓮萍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經本溪市明山區監委研究決定,將初蓮萍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初蓮萍簡歷

初蓮萍,女,漢族,1963年6月生,山東掖縣人,在職本科學歷,1985年8月參加工作,1996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85年8月至2000年10月,先後在人民銀行遼寧省分行金融管理處、銀行機構管理處、人民銀行瀋陽分行銀行一處工作;

2000年10月至2001年8月,任人民銀行營口市中心支行黨委委員、副行長;

2001年8月至2003年10月,任人民銀行瀋陽分行銀行管理處副處長;

2003年10月至2006年7月,任遼寧銀監局股份制商業銀行監管處副處長;

2006年7月至2012年1月,任遼寧銀監局非現場監管二處處長;

2012年1月至2019年4月,任遼寧銀監局農村中小金融機構監管一處處長;

2019年4月至2019年9月,任遼寧銀保監局銀行機構檢查處處長;

2019年9月至2021年10月,任遼寧銀保監局銀行機構檢查處處長、一級調研員;

2021年10月,被免去遼寧銀保監局銀行機構檢查處處長職務、一級調研員職級,並中止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等黨員權利。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銀保監會紀檢監察組、遼寧省紀委監委)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遼陽監管分局農村銀行機構監管科科長劉培鐵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銀保監會紀檢監察組、遼寧省紀委監委消息: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遼陽監管分局農村銀行機構監管科科長劉培鐵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遼寧監管局紀委紀律審查;經遼寧省監委指定管轄,瀋陽市沈北新區監委對其監察調查。

劉培鐵簡歷

劉培鐵,男,漢族,1971年11月生,遼寧開原人,在職本科學歷,1992年8月參加工作,2002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92年8月至1994年9月,在中國人民銀行遼陽市分行發行科工作;

1994年9月至1996年7月,在遼寧金融職工大學學習;

1996年7月至2003年12月,先後在中國人民銀行遼陽市分行和中國人民銀行遼陽市中心支行稽核科、合作金融科工作;

2003年12月至2006年3月,先後在遼陽銀監分局監管三科、監管二科工作;

2006年3月至2006年8月,任遼陽銀監分局監管二科副科長;

2006年8月至2012年3月,任遼陽銀監分局人事科副科長;

2012年3月至2013年6月,任遼陽銀監分局監察科副科長;

2013年6月至2016年9月,任遼陽銀監分局監察科科長;

2016年9月至2019年5月,任遼陽銀監分局監管三科科長;

2019年5月至2019年8月,任遼陽銀保監分局農村銀行機構監管科科長;

2019年8月至2022年7月,任遼陽銀保監分局農村銀行機構監管科科長、一級主任科員。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銀保監會紀檢監察組、遼寧省紀委監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