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鵝站上風口浪尖 三問題引中國消費者批評
(經濟觀察)加拿大鵝站上風口浪尖 三問題引中國消費者批評
中新社北京12月1日電 題:加拿大鵝站上風口浪尖 三問題引中國消費者批評
中新社記者 周鋭
從虛假廣告到拒絕退貨,以售價高昂著稱的加拿大羽絨服品牌“加拿大鵝”在中國市場站上了風口浪尖。
上海市消保委1日就加拿大鵝退換貨條款的公平性和合理性問題約談企業,消費者對其指責圍繞着“三大問題”持續升温。
問題一:發佈虛假廣告欺騙消費者
日前,上海市執法部門披露了對加拿大鵝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對其虛假廣告行為罰款45萬元人民幣。
起因是加拿大鵝在網絡店鋪發佈廣告稱,其所銷售的產品所用的羽絨混合材料“均含有Hutterite羽絨,這是優良且最保暖的加拿大羽絨”。
這句廣告執法部門發現有三個問題。
首先,鵝絨、鴨絨質量好不好,只與鵝和鴨的成熟度有關,跟其生長地域沒關係。加拿大鵝在廣告中強調羽絨的加拿大產地與保暖性聯繫,與事實不符。
其次,所謂的“Hutterite羽絨”,其實包括蓬鬆度為800和675的鵝絨,以及蓬鬆度為750和625的鴨絨。經調查,加拿大鵝69%的產品用的都是蓬鬆度為625的鴨絨。
第三,即便是其蓬鬆度為800的鵝絨,也不是“最保暖”,因為鵝絨蓬鬆度最高可以到1000。
問題二:借“更換條款”拒絕退貨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日前,有消費者向媒體爆料,其因質量問題的退貨訴求遭加拿大鵝工作人員拒絕,理由是“除非相關法律另有規定,所有中國大陸地區專門店售賣的貨品均不得退貨”。
然而,中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明確規定:“沒有國家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消費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
人們很快發現,加拿大鵝試圖採取“霸王條款”的方式免責。有消費者透露,其在購買羽絨服時,被要求籤一個《更換條款》,簽完才能拿貨。一些消費者認為,加拿大鵝正是試圖用這個條款來作為拒絕退款理由。
不過1日,面對上海市消保委工作人員的詢問,加拿大鵝方面對其要求消費者簽署的《更換條款》的具體含義卻是“支支吾吾、表述不清”。
為此,上海市消保委要求加拿大鵝在2日中午前提交《更換條款》的正式説明。
問題三:退貨時間出現雙重標準
值得注意的是,在1日的約談中,加拿大鵝參會人員確認了其官網上“30日無理由退貨”的相關條款,同時卻表示,該條款不適用於中國大陸,中國大陸適用7天無理由退貨條款。
這段話點燃了消費者新一輪批評的聲浪。
有消費者表示,7天是中國法律規定的最低限度。相比於在其他市場承諾的“30日無理由退貨”,加拿大鵝在中國市場不僅想方設法拒絕退貨,即便被監管部門約談後,也只是承諾“7天無理由退貨”。這顯然是對中國市場採取“雙重標準”。(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