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多地出台方案落實新能源價格機制 適時推行尖峯電價

由 夏侯依絲 發佈於 財經

  近期陝西、山東、甘肅、廣西等地陸續出台方案落實新能源價格機制,明確落實風電、光伏發電、抽水蓄能和新型儲能價格機制,研究制定分時電價機制,適時推行尖峯電價等。

  業內人士認為,推行分時電價機制和尖峯電價,有助於提高可再生電力資源利用效率,加快推進能源系統轉型升級。同時,也將為新型儲能等發展創造更大的空間。

  “十四五”期間,多地將落實風電、光伏發電、抽水蓄能和新型儲能價格機制。不過具體政策上則各有側重,比如,陝西要求,研究制定分時電價機制的具體措施,適時推行尖峯電價,促進電力資源優化配置。山東提出,對農林生物質、污泥耦合、生物天然氣等生物質發電實施階段性電價支持政策,助力綠色發展。

  部分省份分時電價政策的調整已經引起市場關注。作為基於價格的有效需求響應方式之一,分時電價通過在負荷高峯時段適當調高電價、低谷時段適當降低電價的價格信號來引導用户制定合理的用電計劃,從而將高峯時段的部分負荷轉移到低谷時段,達到削峯填谷、平衡負荷的目的。

  寧夏將於今年10月1日起執行分時電價機制優化方案,下一步還將根據政策階段執行情況,動態分析電網及用户負荷變化、新能源消納等情況,根據需要適時調整分時電價時段劃分、浮動比例及執行範圍。

  廣東在將於10月執行的分時電價政策中,明確實施尖峯電價政策。在實施範圍上,尖峯電價與峯谷分時電價政策一致,不包括居民用户;在執行時間上,尖峯電價執行時間為迎峯度夏期間的7月、8月和9月三個整月,以及其他月份中日最高氣温達到35℃及以上的高温天;在電價水平上,廣東根據相關要求,綜合考慮全省電力供需形勢等情況,尖峯電價在峯段電價基礎上上浮25%。

  中國新能源電力投融資聯盟秘書長彭澎對上海證券報記者表示,新的分時電價對分佈式光伏和用户側儲能是重大利好。分佈式光伏可以與用電企業直接結算,等於一定程度的參與現貨市場。此前用電企業的電費下降,分佈式光伏也是同步下降的。現在分佈式光伏的設備成本較為固定和透明,那麼電價上漲必然導致項目收益增厚,將刺激分佈式光伏進入新的增長區間。再加上還有整縣推進的政策加持,預計2022年分佈式光伏市場規模會超過2018年的高峯,迎來無補貼的爆發年。

  彭澎進一步表示,新型儲能依靠低買高賣實現盈利,擴大的峯谷差價無疑直接加大盈利,刺激行業投資。如果未來能夠疊加容量電價政策,那麼獨立儲能項目將會實現更多的投資,從而促進儲能產業的發展。

更多資訊或合作歡迎關注中國經濟網官方微信(名稱:中國經濟網,id:ource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