舅舅帶外甥女創立公司,外甥女卻不是一致行動人,這合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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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IPO公司中,不乏一些家族企業,但這家“家族企業”卻有其特殊之處。
近期,江蘇嘉好熱熔膠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嘉好股份”)提交了招股説明書,擬創業板上市,公開發行不超過2526萬股,佔發行後總股本的比例不低於25%。
IPO日報發現,嘉好股份的兩位創始人是舅甥關係,但定義實控人時,舅舅和外甥女卻不是一致行動人。
來源:公司官網
未簽訂一致行動協議
據瞭解,嘉好股份成立於2011年,由史雲霓、侯思靜出資設立。
截至招股説明書籤署日,史雲霓直接及通過嘉好實業、嘉博投資和嘉盛投資合計控制嘉好股份82.67%的股份,為其實控人。其中,史雲霓持有嘉好實業95%的股權,侯思靜持股5%。
對此,嘉好股份表示,史雲霓可能利用其對公司的控制地位,對本公司發展戰略、人事任免、生產經營決策、對外投資、利潤分配等重大問題施加影響。雖然公司建立了《關聯交易管理制度》、《獨立董事工作制度》等,但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仍可能利用其控制地位,通過行使表決權等方式對公司的人事任免、經營決策等進行不當控制,從而損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東的利益。
需要指出的是,嘉好股份在實控人定義上或許存在一些瑕疵。
據瞭解,史雲霓、侯思靜為舅甥關係。也就是説,嘉好股份其實是舅舅帶外甥女創業的產物。
截至招股説明書籤署日,侯思靜直接持有嘉好股份1.45%的股權,直接持有嘉好實業5%的股權(注:嘉好實業直接持有嘉好股份49.49%的股權,為其第一大股東)。
與此同時,侯思靜2006年8月起至今在嘉好股份或其子公司任職,現任嘉好股份董事、行政人事部經理。
那麼,為何嘉好股份定義實控人時,侯思靜未在嘉好股份的實控人名單中?且為何史雲霓未與侯思靜簽訂相關的一致行動協議?
毛利率低於同行
據瞭解,嘉好股份是一家專注於熱熔壓敏膠的研發、生產和銷售,為客户提供通用型和定製個性化的熱熔壓敏膠的公司。
2018年-2020年和2021年1-6月(下稱“報告期”),嘉好股份分別實現營業收入44082.6萬元、50590.94萬元、58263.55萬元、30915.43萬元,淨利潤分別為1463.36萬元、4045.62萬元、5101.85萬元、1696.94萬元。
可以看出,在上述時間段內,嘉好股份的業績呈現持續上升的趨勢。
但IPO日報發現,嘉好股份的毛利率並不高,能實現上述的業績或許是“薄利多銷”。
招股説明書顯示,報告期內,嘉好股份的毛利率分別為17.09%、20.02%、17.8%、14.31%,同行業可比公司平均值分別為22.07%、24.21%、24.47%、20.29%。
在上述時間段內,嘉好股份的毛利率始終低於同行業可比公司平均值。
除此之外,IPO日報還注意到,相較於研發,嘉好股份似乎更熱愛營銷。
招股説明書顯示,報告期內,嘉好股份的銷售費用分別為3655.71萬元、3678.01萬元、1897.96萬元、1159.56萬元,合計約為1億元,研發費用分別為910.18萬元、867.15萬元、788.96萬元、385.19萬元,合計約為3000萬元。
也就是説,嘉好股份報告期內在銷售費用上的投入較研發多了70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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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鄧皓天
版式 褚念穎
編輯 吳鳴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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