棕櫚股份定增募資不超11億獲證監會通過 中原證券建功

  中國經濟網北京6月28日訊 昨日晚間,棕櫚股份(002431.SZ)發佈公告稱,2022年6月27日,中國證監會發行審核委員會對公司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的申請進行了審核。根據會議審核結果,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申請獲得審核通過。 

  

棕櫚股份定增募資不超11億獲證監會通過 中原證券建功
  

  2022年4月19日,棕櫚股份發佈了2020年非公開發行股票預案(修訂稿)。預案顯示,本次發行的發行對象為豫資保障房,認購方式為現金認購。截至預案公告之日,豫資保障房直接持有公司1.95億股股份,佔公司總股本的13.10%,為公司控股股東。 

  棕櫚股份本次非公開發行的股票種類為境內上市人民幣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為人民幣1.00元。本次非公開發行的股票全部採取向特定對象非公開發行的方式。公司將在中國證監會核准批文的有效期內選擇適當時機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 

  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價格為3.31元/股,非公開發行股票數量不超過3.26億股(含本數),未超過本次發行前公司總股本的30%。若公司在審議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事項的董事會決議公告日至發行日期間發生送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等除權事項,本次非公開發行的股票數量上限將作相應調整。在上述範圍內,由公司董事會根據股東大會的授權於發行時根據實際情況與主承銷商協商確定最終發行數量。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數量以中國證監會最終核准發行的股票數量為準。 

  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發行對象認購的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18個月內不得轉讓。股份鎖定期屆滿後還需遵守《公司法》、《證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法律、法規、規章、規範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本次非公開發行結束後,由於公司送紅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應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上述限售期結束後,將按中國證監會及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規定執行。法律法規對限售期另有規定的,依其規定執行。 

  棕櫚股份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10.79億元,扣除發行費用後擬將全部用於補充流動資金和償還有息負債。 

  

棕櫚股份定增募資不超11億獲證監會通過 中原證券建功
  

  本次非公開發行對象為公司控股股東豫資保障房,因此本次非公開發行構成關聯交易。本次發行後公司的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不會發生變化,本次發行不會導致公司控制權發生變化。 

  棕櫚股份表示,本次發行募集資金到位後,公司的總資產與淨資產將相應增加,資產負債率有所降低,資本結構得以優化,資本實力和償債能力有所增強。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可有效降低公司的財務風險,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增強公司的綜合競爭力。 

  根據2022年4月20日披露的棕櫚股份與中原證券關於《關於請做好棕櫚股份非公開發行股票發審委會議準備工作的函》之回覆報告,公司此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保薦機構(主承銷商)為中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薦代表人為劉政、徐剛。

版權聲明:本文源自 網絡, 於,由 楠木軒 整理發佈,共 1167 字。

轉載請註明: 棕櫚股份定增募資不超11億獲證監會通過 中原證券建功 - 楠木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