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票”重出江湖,20餘城先後發佈“房票”安置政策

(原標題:刷屏!“房票”重出江湖)

在各地樓市政策不斷放鬆的當下,“房票”安置政策重出江湖,多城為樓市紓困去庫存“老招新用”。今年以來,信陽、許昌、温州、紹興等20餘個城市先後推行房票安置相關措施。

鄭州市推行房票安置措施

不計入家庭限購套數,還有獎勵

為了進一步加快新型城鎮化建設,拓寬市大棚户區改造安置渠道,滿足人民羣眾對安置房屋的多樣化需求。6月20日,鄭州市人民政府發佈《鄭州市大棚户區改造項目房票安置實施辦法(暫行)》。本辦法的適用範圍為中心城區,即中原區、二七區、金水區、管城回族區、惠濟區、鄭東新區、鄭州經開區、鄭州高新區。

“房票”重出江湖,20餘城先後發佈“房票”安置政策

《辦法》提出,房票是被徵收人房屋安置補償權益貨幣量化後,徵收人出具給被徵收人購置房屋的結算憑證。房票式樣統一制定。

房票安置是徵收人比照貨幣安置、產權調換的政策,將計劃安置的房屋轉化為貨幣,以房票形式出具給被徵收人,由被徵收人自行向參與房票安置工作的房地產開發企業購買商品房(含住宅與非住宅,下同)的一種房屋安置方式。被徵收人選擇房票安置的,視同放棄房屋產權調換。

在選擇房票安置有哪些優惠政策方面,選擇房票安置的,安置補償權益按照相關規定計算後,由徵收人給予安置補償權益金額8%的獎勵,作為房票安置政策性獎勵,同時以現金方式獎勵被徵收人3個月的過渡費。被徵收人可使用房票在所有參與房票安置工作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所提供的商品房中自行選擇,不限定於房票核發機構所在行政區域。被徵收人使用房票所購買的商品住房,不計入家庭限購套數。

使用規則方面,房票持有使用期限自房票核發之日起計算,最長不超過12個月,被徵收人應在房票有效期內購房支付。逾期未使用的,視同自行放棄房票安置,重新按照貨幣補償方式進行安置,不再享受房票安置相應的政策性獎勵。

20餘城先後發佈“房票”安置政策

據不完全統計,今年以來,河南信陽、江蘇南京、浙江紹興等20餘城先後實行“房票”安置政策。

今年4月1日,河南信陽推出“房票政策”,拆遷户可憑票選商品房安置。被徵收人選擇房票安置的,被徵收人所得補償按信陽市國有或集體土地徵收辦法計算後,給予5%獎勵,可享受一定税收減免。選擇房票安置的被徵收人,可以跨區購買“房源超市”中的房屋,享受政府商定價格優惠。

5月29日,許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許昌市中心城區房屋徵收房票安置實施辦法》,希望通過實施房票安置,有效化解當前許昌市存在的徵收未安置問題,減輕各區承擔的鉅額過渡安置費支出壓力,減少安置環節,進一步降低我市房地產去化週期,促進房地產市場有序健康發展。

《辦法》共26條,內容主要包括:房票安置實施主體、房票票面金額的計算、“房源超市”的建立、房票的使用規則、房票安置資金的來源、房票安置操作程序、房票結算方式、使用房票的獎勵、優惠政策、糾紛解決等方面。

6月8日,紹興市全域推行住宅房屋徵收“房票”政策。據悉,“房票”即市場化安置,是政府在控制徵收補償安置成本的基礎上,鼓勵被徵收户通過領取“房票”形式購買商品住房。紹興市取得預售證的樓盤均可申請納入“房票”實施範圍,“房票”原則上僅限於購買商品住宅新房,使用期限6個月內,政府額外給予“房票”獎勵,房企可在原有折扣基礎上讓利3%~5%,讓老百姓得到實實在在的優惠。

除此之外,温嶺、常熟、寧波、麗水、嘉興、温州、信陽、龍港、海寧等城市都在探索實施房票安置政策。

“房票”重出江湖,20餘城先後發佈“房票”安置政策

“房票”重出江湖,20餘城先後發佈“房票”安置政策

圖:浙商證券房地產行業點評報告

房票模式有利於因城施策

推動城市成交修復

對於上述房票政策,浙商證券解釋稱,房票安置措施是指政府向被徵收房屋的所有權人根據房屋價值發放等額(或等額+獎勵金)面值的房票,被徵收人可以憑房票在有效期內購買合作開發商的樓盤。

而房票安置措施的目標無非是緩解政府徵收資金壓力,推動弱城樓市修復不同於以往的棚改貨幣化。房票安置措施具有以下特點:其一,房票機制下政府支出資金較少,主要支付一筆短期的過渡費(例如鄭州模式),這對政府的資金壓力較舊模式大大減輕。其二,棚改貨幣化後對於資金的使用不一定有硬性要求,但房票的使用有明確指向,兑換標的通常為合作房企的新房,且有18-36個月的有效期限制。目前出台房票安措施的城市基本為短期市場成交量較為低迷的城市。認為房票有利於推動所在城市成交量的修復,並通過成交量修復帶動市場活躍度修復。

那麼,房票安置措施實施過程中又有何優勢?對此,易居研究院表示,房票是當前地方政府緩解財政壓力、房企加快項目去庫存、購房者增強購買力和福利的重要渠道。尤其是在當前各地房地產交易市場偏弱的情況下,房票制度推廣到位,有助於刺激購房者積極購房,對於加快所在城市的棚改和安置工作等也有積極的作用。其他一些城市或也會綜合考慮此類內容,積極在房票制度方面推進或探索。

浙商證券表示,房票安置模式有利於土地與樓市進入正循環。房票安置模式有利於政府以少量資金撬動棚改區域、推動城市土地整理進程,有助於當地整理和出讓地塊。對於棚改購房者來説,棚改貨幣化或房票,最終都能夠實現居住環境改善。對於房地產企業來説,短期的重點任務仍是商品房有效去化,實現資金迴流。

中信證券指出,房票是徵收房屋過程中貨幣化安置和購置商品房掛鈎的一種跨期結算模式探索。房票模式如果推廣,可能有助於因城施策,推動房地產產業鏈復甦。相比傳統的拆遷補償模式,包括棚改貨幣化的主流做法,房票模式之下,地方政府在拆遷補償方面的支付壓力大幅下降了,啓動資金的問題得到了解決,而土地出讓的回款時間則沒有明顯變化。由於房票是限區域的,故而因城施策是完全可能的,房票一般不會造成一線城市房價上漲。

由於房票的存在,政府的拆遷補償款實際是在開發企業完成銷售行為之後,以相應對價支付給開發企業,政府現金流出的時間明顯推遲了。對開發企業來説,領取房票的居民是更具確定性的潛在購房人,市場銷售熱度可能有所提升。對被拆遷者來説,由於房票金額一般要大於貨幣補償金額,其買房的實際負擔下降,也取得了實惠。對全社會來説,房票模式可能加速推進舊改和棚改,釋放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拉動房地產開發投資。

版權聲明:本文源自 網絡, 於,由 楠木軒 整理發佈,共 2450 字。

轉載請註明: “房票”重出江湖,20餘城先後發佈“房票”安置政策 - 楠木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