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時3個多月,“插座一哥”公牛集團被反壟斷調查結果公佈,因構成與交易相對人達成並實施壟斷協議的行為,被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處公司2020年度中國境內銷售額3%的罰款,共計2.95億元。
公牛集團被反壟斷調查信息公佈之初,公司股價一度大跌。5月13日收盤,公牛集團報收181.65元/股,跌幅4.62%,總市值1090.95億元。此後波動上行至7月13日達229.88元/股,隨後整體下行。截至9月27日收盤,公牛集團報收163.99元/股,漲幅1.51%,市值已跌破1000億。
構成與交易相對人達成並實施壟斷協議的行為
公牛集團被反壟斷調查源於今年上半年,5月12日,“插座一哥”公牛集團公告稱,公司在5月11日收到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上報公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涉嫌與交易相對人達成並實施壟斷協議行為立案報備的函》,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決定對公牛集團涉嫌與交易相對人達成並實施壟斷協議行為進行立案調查。”
當時,上海正策律師事務所金融律師董智毅介紹,按照反壟斷法之規定,第十四條禁止經營者與交易相對人達成下列壟斷協議:(一)固定向第三人轉售商品的價格;(二)限定向第三人轉售商品的最低價格;(三)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認定的其他壟斷協議。
董智毅以茅台與經銷商糾紛事件為例解釋。2013年1月5日,茅台向內部客户系統下發通報文件,對全國共計16家經銷商做出了不同程度的處罰,其中,重慶3家經銷商由於降價和串貨被處暫停執行茅台酒合同計劃,並被扣減20%保證金、給予黃牌警告等。對於以上3家低價銷售和串貨的經銷商,茅台要求其在通報下發之日起3天內迅速將有關產品按照公司零售指導價收回,並限期在通報下發之日起一週內整改,經省區、大區驗收合格後再行考慮恢復合同計劃,對於在限期之內沒有收回相關產品和進行整改的經銷商,公司將重罰。繼茅台之後,五糧液也對降價、跨區及跨渠道違規銷售的經銷商進行了處罰。
隨後,國家發改委對貴州茅台及五糧液實施的限定最低轉售價格違反了《反壟斷法》為由處罰4.49億元,其中茅台被罰2.47億,五糧液被罰2.02億。處罰依據是我國《反壟斷法》第14條的縱向限制競爭協議即縱向壟斷協議以及第15條規定。
9月27日,公牛集團公告稱,公司當天收到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因公司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第十四條“禁止經營者與交易相對人達成下列壟斷協議:(一)固定向第三人轉售商品的價格;(二)限定向第三人轉售商品的最低價格”的規定,構成與交易相對人達成並實施壟斷協議的行為。
中國人民大學商法研究所所長劉俊海表示,固定向第三人轉售商品的價格,限定向第三人轉售商品的最低價格,實際上抑制了市場在資源配置中應當發揮的無形之手的功能,價格取決於供需雙方的平等博弈、理性談判,生產商對零售商限定商品價格,該行為本身都違反了契約自由的原則。因為價格應當由買賣雙方協商確定,生產商不是買賣合同的一方當事人,固定價格行為意味着旱澇保收,這個行為違反反壟斷法。
“競爭是市場經濟活力之源,所以違反競爭規律,人為固定價格違反反壟斷法,所以監管部門予以處罰有法律依據。法律效果、社會效果、市場效果和道德效果有機統一,既尊重和保護了消費者的知情權、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也有助於推動公牛和競爭夥伴之間的公平自由的競爭。這對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提高市場主體的活力有正向作用。”劉俊海認為。
罰款金額為2020年度中國境內銷售額的3%
公牛集團創立於1995年,專注於民用電工產品的研發、生產和銷售,主要包括轉換器、牆壁開關插座、LED照明、數碼配件等電源連接和用電延伸性產品。公司深耕民用電工領域,2018年11月,公司轉換器產品(移動插座)被工信部和中國工業經濟聯合會確定為製造業單項冠軍產品。
公牛集團被外界稱為“插座一哥”。根據情報通數據,2018年-2020年公司轉換器產品、牆壁開關插座產品在天貓市場線上銷售排名均為第一。2018年,公牛集團轉換器產品在天貓市場線上銷售市場佔比超六成。
公牛集團2021年半年報中提到,公司在民用電工領域內創新性地推行線下“配送訪銷”的銷售模式,已在全國範圍內建立了75萬多家五金渠道銷售網點(含五金店、日雜店、辦公用品店、超市等)、 12萬多家專業建材及燈飾渠道銷售網點及25萬多家數碼配件渠道銷售網點,這些渠道將銷售網點拓展到城市、鄉村的門店、賣場、專業市場等各種場所,形成了較難複製的線下營銷網絡。
2020年2月,公牛集團登陸上交所主板。2018年—2020年,公牛集團營收分別為90.65億元、100.4億元、100.5億元,同期歸屬淨利潤分別為16.77億元、23.04億元、23.13億元。2019年和2020年民用電工毛利率分別為41.37%、40.06%。
2021年上半年,公司實現營業收入58.20億元,同比增長41.65%,實現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14.21億元,同比增長76.85%。其中,電連接業務實現收入29.88億元,同比增長32%;智能電工照明業務實現收入26.40億元,同比增長61%;數碼配件業務實現收入1.74億元,同比下降10%。
9月27日,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公牛集團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處公牛集團2020年度中國境內銷售額98.27億元3%的罰款,計2.95億元。
公牛集團表示,上述處罰金額佔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的 3.23%,佔公司最近一 期經審計淨利潤的12.74%。本次處罰預計會減少公司2021年度利潤2.95億元。
該反壟斷罰款並非今年第一單。4月10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依法作出處罰,責令阿里集團應停止違法行為,並處罰金,阿里2019年中國境內銷售額的4%,高達182.28億元。
上海正策律師事務所金融律師董智毅認為,此前,很多國內企業認為反壟斷離自己很遠,被調查的企業要麼是國際巨頭,或者是互聯網巨頭,傳統行業反壟斷很少。事實上,現實中反壟斷處罰的案例非常多,而且近年來的趨勢非常明顯,反壟斷也是全方位的。
隨着產業升級,以及反壟斷不斷完善,任何一個企業在行業內只要處於領先地位,或者涉嫌壟斷地位,都應該把反壟斷作為一個很重要的日常選項。未來,反壟斷的方向在法制層面越來越細化,包括反壟斷調查的強度、立法層面的提升。所以後續會有更多反壟斷處罰案例的出現。
新京報貝殼財經記者 陳維城 編輯 趙方園 校對 李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