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北京證監局披露了對樊暉的行政處罰決定書。
決定書顯示,自2018年2月7日起,樊暉使用實際控制的44個賬户組成的賬户組交易“國城礦業”。其在持股比例超過5%後,未按法律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至2019年4月18日,扣除賬户組內賬户之間成交金額,賬户組限制轉讓期內累計交易金額高達11.20億元。北京證監局對樊暉處以3060萬元罰款。
樊暉控制的44個賬户,分別來自20家券商。這44個賬户中有37個開立的是信用資金賬户,意味着樊暉可能使用了大量的槓桿資金。而上述44個證券賬户分別來自銀河證券、申萬宏源證券、方正證券等20餘家券商。
據北京證監局披露,當事人樊暉,男,1969年3月出生,北京市西城區。2018年2月7日至2019年4月18日,樊暉實際控制使用44個賬户(以下簡稱賬户組)交易“國城礦業”。賬户組交易“國城礦業”由樊暉決策,交易資金來源於樊暉自有及籌集資金。自2018年2月7日起,樊暉控制使用賬户組連續交易“國城礦業”;截至當年7月3日收盤,賬户組累計持有“國城礦業”5478.60萬股,佔公司當時已發行股份的4.82%。7月4日,賬户組繼續買入“國城礦業”,首次達到公司發行股份的5%。截至收盤,賬户組累計持有5808.43萬股,佔公司已發行股份的5.11%。北京證監局指出,樊暉在持股比例超過5%後,未按法律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此後,賬户組繼續交易“國城礦業”;直至2019年4月18日,賬户組競價買入累計成交2753.50萬股,累計成交金額3.16億元;大宗交易買入累計成交527.90萬股,累計成交金額5870.01萬元;競價賣出累計成交6781.66萬股,累計成交金額8.13億元;賬户組內賬户間成交金額6732.51萬元。扣除賬户組內賬户之間成交金額,賬户組限制轉讓期內累計交易金額11.20億元。限制轉讓期內,賬户組持有“國城礦業”比例最高為公司已發行股份的6.2%。
根據法律規定,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投資者持有或者通過協議、其他安排與他人共同持有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達到百分之五時,應當在該事實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證券交易所作出書面報告,通知該上市公司,並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內,不得再行買賣該上市公司的股票。
北京證監局決定對樊暉信息披露違法行為,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60萬元罰款;對樊暉限制轉讓期限內買賣股票行為,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3000萬元罰款。綜上,對樊暉上述違法行為,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併合計處以3060萬元罰款。
北京青年報記者注意到,在樊暉控制賬户組開始交易國城礦業的前夕,國城礦業(原建新礦業)剛因更換實控人復牌跌停。
據悉,建新礦業因控股股東破產重整事項可能涉及控股權發生變更等重大事項,公司股票於2017年9月6日開市起停牌。直至2018年2月7日,建新礦業終於復牌,而樊暉正是在這個時點開始的交易。隨後在2018年6月29日,“建新礦業”正式更名為“國城礦業”。反觀股價表現,在樊暉交易國城礦業的一年多的時間裏,該股股價震盪上行,期間累計漲幅達30%。
如此看來,這位牛散踩對了國城礦業股價上漲的節奏;卻低估了監管的決心和力度,最終以天價罰款結束了這一波難得的行情。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劉慎良
編輯/樊宏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