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最高檢:以企業合規做實對民營經濟的保護
中新社北京9月3日電 (記者 張素)中國檢方在落實“少捕慎訴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同時,督促涉案企業作出合規承諾並積極整改。在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張軍看來,要以企業合規做實對民營企業的保護。
第三屆民營經濟法治建設峯會3日在北京舉行,張軍在會上作主旨演講時説,通過企業合規,既促進涉案企業合規守法經營,也警示潛在缺乏規制約束的企業遵紀守法發展。
2020年3月,最高檢啓動涉案企業合規改革試點工作。一年後,試點範圍擴大,北京、上海、江蘇等10個省(區、市)的27個市級檢察院、165個基層檢察院被納入。截至今年8月,檢方辦理涉企業合規案件206件。
有案例顯示,深圳某公司低報價格進口榴蓮,因涉嫌走私普通貨物罪被移送審查起訴。檢方發現,該公司是一家擁有約5000名員工的集團企業,經營發展良好,低價報關屬於偶發現象。檢方決定對其適用企業合規試點。
此後,涉案企業針對其涉嫌的走私犯罪,內設合規專員,從資質、資金、外匯、税務等方面進行日常合規管控。該企業還不定期向海關提供採購價格,配合行政監管。
為確保企業“真”合規,檢方提出對涉案企業開展監督考察的申請,並形成了由企業合規專家、執業律師等7人組成的第三方監督評估組織。評估認為,涉案企業經合規整改,確實建立了相對有效的管理體系。
“推進涉案企業合規改革試點工作,重在落實第三方監督評估機制。”張軍説。為防止“權力尋租”導致“合規腐敗”,他指出,必須嚴格落實巡迴檢查、第三方組織組成人員迴避、涉案企業合法權益保障等制度性要求。
第三屆民營經濟法治建設峯會期間,最高檢還披露了服務保障民營經濟健康發展的相關數據。例如,檢方對既未撤案又未移送審查起訴、長期擱置的涉民營企業“掛案”,會同警方抓實新一輪專項清理,截至今年6月底再排查6099件,已清理4830件。檢方還部署專項監督試點,准予社區矯正中的企業人員請假赴外地短暫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今年上半年,全國檢察機關對非國有公司企事業單位人員涉嫌犯罪不捕率、不訴率,分別高於總體刑事犯罪8.5個、9.7個百分點。這意味着,對涉嫌犯罪的民營企業負責人“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訴的不訴、能不判實刑的就提出適用緩刑量刑建議”已在落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