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DG能源投資(00650)透過結構性合約投資新出行服務業務

IDG能源投資發佈公告,就有關投資新出行行業,為使所經營的出行服務業務遵守中國法律及法規,外商獨資企業已訂立結構性合約,Weipin可取得綜合聯屬實體所經營業務的實際控制權,並收取綜合聯屬實體所經營業務產生的所有經濟利益。

因此,透過結構性合約,綜合聯屬實體的經營業績、資產及負債以及現金流量於公司的財務報表綜合入賬。

公司實際持有Weipin的35.5%股權,並擁有董事會多數投票權,對Weipin的活動擁有全部決策權,而Weipin透過結構性合約取得對綜合聯屬實體目前經營業務的實際控制權及獲得其產生的所有經濟利益。儘管公司並無直接或間接擁有綜合聯屬實體,但上述結構性合約令公司可對綜合聯屬實體行使控制權。

外商獨資企業為杭州伯廬科技有限公司,於中國註冊成立的外商獨資企業,為Weipin的間接全資附屬公司。

此外,境內控股公司1及境內控股公司2均從事提供出行服務業務及經營相關移動應用程序。彼等透過結構性合約受外商獨資企業控制併入其財務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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