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債券即將迎來新標準,這被認為是一項“了不起的進步”。
近日,人民銀行、發改委、證監會共同起草了《綠色債券支持項目目錄(2020年版)》(以下簡稱“新版目錄”),並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在新版目錄正式發佈後獲准發行的綠色債券都將以此為準。
中國是全球最大的綠色債券市場,綠色債券標準是行路指南。由於綠色債券現存的諸多標準略有不同,統一標準的呼聲高漲。人民銀行表示,隨着我國綠色發展內涵不斷豐富、產業政策和相關技術標準持續更新,之前制定的標準已不能適應現實需要。
通過對比發現,新版目錄兼容了既有標準。和《綠色債券發行指引(2019年版)》高度契合,同時承襲了《綠債目錄》(2015年版)的基本思路。分析人士普遍表示,新版目錄實現了國內綠色債券市場在支持項目和領域上的統一,是綠色金融標準工作的一項重大突破。
看點一:“斷腕”取捨
一項重要的變化是,新版目錄刪除了化石能源清潔利用相關的類別,對部分項目的界定標準更加嚴格。
致力於推動綠色債券市場發展的氣候債券倡議組織(CBI)對此做出高度稱讚,首席執行官肖恩·基德尼在接受採訪時聲稱,中國這一改變是一項“了不起的進步”。
據瞭解,目前中外綠色金融標準的最大差異在於如何認定化石能源項目的綠色屬性,主要國際標準均不包含化石能源項目。中證鵬元研發高級董事高慧珂表示,新版目錄中刪除的項目都是在國際綠色金融市場中質疑聲最大、不被認可的項目類型。
人民銀行研究局綠色金融標準課題組此前在《中國金融》上發表的文章中寫道,我國將化石能源項目從綠色金融支持範圍中剔除具備可行性。“當前我國產業政策限制新建類化石能源項目建設,原有大型化石能源項目的節能環保改造也已基本完成。化石能源行業不存在大規模的新增融資需求,且相關融資可通過非綠色金融工具進行。”
化石能源行業涉及“兩高一剩”範疇,本次刪減意味着國內綠色金融發展正向國際標準接軌。東方金誠綠色金融部負責人方怡向認為,此舉意在接軌國際原則,提升“中國綠色標準”國際話語權。另一方面也有助於推進我國能源結構的進一步綠色轉型升級,增強綠色產業的國際競爭力。
看點二:開放擴容
新版目錄增加了綠色消費、貿易類項目類別,同時增加了《綠色債券發行指引(2019年版)》中有關綠色農業、可持續建築、水資源節約和非常規水資源利用的分類層級,擴展了農業和生態保護等領域的支持項目範圍,這有利於綠色債券市場的持續擴容。
綠色發展已深入到生活中的點點滴滴。方怡向認為,這樣可以更好地兼顧了綠色產業鏈條的完整性,體現了對綠色產品整個生命週期的考量,促使廠商和零售商更加謹慎地對待產品整個生命週期的相關生態環境問題,不斷提升消費者與生產者自覺保護生態環境的意識。
值得一提的是,新版目錄也放開了對部分項目的要求限制。例如,對綠色建築不再有星級要求,只需滿足相關技術標準,且獲得綠色建築評價標識即可,不再要求達到二星及以上。
據高慧珂預測,債券市場綠色項目類型的顯著增加,將刺激綠色債券發行量上升,預計2020年下半年及以後年度綠色債券的發行量將進一步擴容,綠色建築項目發行綠色債券的規模會有大幅度增長。
看點三:可操作性強
高慧珂認為,新版目錄對各綠色項目給出了具體的“説明/條件”,更具可操作性,便於市場對綠色項目進行準確判斷,指導意義更強。
不過,在央財綠色金融國際研究院研究員劉楠看來,新版目錄的操作難度略有增強,專業性要求更高。但是由於支持產業涉及範圍有所擴大,預計未來會有更多企業通過發行綠色債券募集資金。
方怡向表示,新版目錄降低了綠色標準識別成本,旗幟鮮明地確定了綠色項目界限,有利於市場各方加強對綠色項目的識別和監督,將有效提升綠色債券業務管理的專業性和規範性。同時,新版目錄的更新發布也將為綠色金融相關標準的統一制定提供重要參考,有助於進一步完善我國綠色金融標準體系,推動綠色金融的規範化、標準化發展。
當下已有分析人士給出適時建議。劉楠認為,需進一步完善或出台更具操作性的綠色項目判斷“説明/條件”,尤其是“節能環保產業”和“生態環境產業”兩大類,一些條目的內容比較寬泛,缺乏具體的指標和標準,容易造成多種理解。建議完善或新增指引性説明文件,便於對綠色項目做出準確判斷,減少差異性理解。同時考慮到新舊目錄之間需要過渡,建議留出1-2個月的適用緩衝期。
興業研究首席綠色金融分析師錢立華也發表相關建議,她表示,需要重視綠色債券標準和綠色信貸標準的一致與協同。例如對於商業銀行而言,綠色金融業務參考的標準主要是綠色債券標準與綠色信貸標準。現在綠色債券標準修訂版開始徵求意見,綠色信貸標準的修訂也在進行中,兩者支持範圍和分類方法若存在差異,將會對不同綠色金融產品之間的銜接造成影響,給商業銀行綠色債券投放帶來很大困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