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北京8月6日訊 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網站今日公佈的上海分行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表(上海銀罰字【2020】25號)顯示,匯豐銀行(中國)有限公司(簡稱“匯豐銀行”)存在未經客户授權進行徵信查詢的違法行為,被中國人民銀行上海分行處以罰款45萬元。
上海分行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表(上海銀罰字【2020】23號)顯示,時任匯豐銀行副行長兼零售銀行及財富管理業務部總監李峯對匯豐銀行未經客户授權進行徵信查詢負有責任,被中國人民銀行上海分行處以罰款5萬元。
上海分行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表(上海銀罰字【2020】24號)顯示,時任匯豐銀行廣東零售銀行與財富管理業務部總經理李樺倫對匯豐銀行未經客户授權進行徵信查詢負有責任,被中國人民銀行上海分行處以罰款2萬元。
上海分行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表(上海銀罰字【2020】26號)顯示,時任匯豐銀行零售銀行及財富管理業務部下轄催收部總經理鄭國偉對匯豐銀行未經客户授權進行徵信查詢負有責任,被中國人民銀行上海分行處以罰款1萬元。
天眼查顯示,匯豐銀行(中國)有限公司於2007年4月2日正式註冊,總行設於上海,是香港上海匯豐銀行有限公司全資擁有的外商獨資銀行,其前身是香港上海匯豐銀行有限公司的原中國內地分支機構。2014年2月21日宣佈,已開始協助法國聖戈班集團(Saint-Gobain)通過其下屬一家上海自貿試驗區內的子公司開展跨境人民幣經常項目集中收付業務,包括代收代付和淨額結算,由此成為首批為上海自貿區企業開展此類業務的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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