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導報記者 時超
21日,沃華醫藥(002107)公告稱,公司監事劉文一於本月19日收到山東證監局出具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
該決定書顯示,劉文一作為公司監事,於2020年7月8日通過集中競價交易賣出沃華醫藥股票4000股後,又於當日買入該公司股票4000股,交易金額均為4.6萬元。劉文一的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第三十六條第二款、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
鑑於劉文一的上述違法行為交易金額較小且未有獲利,綜合考慮違法行為的性質、情節及危害程度,山東證監局依法不予行政處罰,並決定對劉文一採取出具警示函的措施,並記入證券市場誠信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