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報訊(記者 陳婷婷 實習生 周菡怡)醖釀了一年之久,險企權益類投資比例突破30%上限這隻“靴子”終於落地了。7月17日,銀保監會發布《關於優化保險公司權益類資產配置監管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根據險企償付能力充足率、資產負債管理能力及風險狀況等指標,明確七檔權益類資產監管比例,最高可佔到上季末總資產的45%。對資本市場而言,預計將迎來萬億增量資金,不過,短期更多的還是對市場情緒影響較大,有助於市場情緒和風險偏好的提升。
《通知》將險企上季末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從不足100%到350%以上分為七個檔次,對應不同的權益類資產投資餘額佔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上限,最低僅為15%,而最高可達45%。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通知》的發佈有助於支持行業更好服務實體經濟和資本市場穩定發展。《通知》發佈後,保險公司的自主運作空間將得以加大,配置權益類資產的彈性和靈活性不斷增強,最高可佔到上季末總資產的45%。《通知》可以為實體經濟和資本市場帶來更多資本性資金,對市場的影響是積極正面的。
“本次《通知》不僅將權益類資產監管比例增設檔位上限由30%提至45%,還根據償付能力充足率等指標逐一匹配,改變了以往監管政策‘一刀切’的情況。”某險企投資負責人表示。對於這種“扶優限劣”的差異化指標設置,中國社會科學院保險與經濟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向楠認為,這有助於保險業在低利率環境下防控利差損風險,增強各類長期保險產品的吸引力,並繼續支持資本市場的穩定和發展。
險資權益類投資比例設檔,對保險公司有何影響?又能釋放出多少增量資金?對此,某保險資管人士分析稱,中國人壽、太保壽險、新華保險、太平財險等大中險企在新規則下權益投資比例會提升至35%。這類公司一直比較穩健,實際權益投資比例在行業中偏低,大部分在15%到25%之間,有提升權益投資比例的空間。但由於風格比較穩健,其未來會重點增加權益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和高股息率股票。同時,由於這幾家公司市場集中度較高,後面有望給市場帶來一定的新增資金。
北京商報記者從一季度償付能力排行榜發現,不同於上述頭部險企,部分新設險企排名也比較靠前。對此,該保險資管人士解釋稱,新公司償付能力很高,但資產規模有限,對市場影響幾乎可以忽略;而且即便償付能力很高,由於是新成立的公司,沒有股票投資能力,最多可以買基金。
“但考慮到權益投資比例已經在年初的年度投資指引中確定下來了,要麼險企可以年中調整資產配置計劃,要麼只能等到今年底調整。”該資管人士認為,本次《通知》發佈後,短期資金不一定會立馬流入,但中長期提升權益投資比例是趨勢。對A股來説是利好,會帶來一定的增量資金入市。
數據顯示,截至2020年一季度末,險企權益類資產餘額為4.38萬億元,佔險資運用餘額的22.57%。其中,長期股權投資1.95萬億元,佔比10.05%;股票1.54萬億元,佔比7.95%;股票型及混合型基金0.54萬億元,佔比2.76%。
王向楠介紹稱,今年一季度末,保險業的償付能力充足率接近250%,並考慮到償付能力充足率與公司規模有一定關係,所以根據新政策,估計保險業整體權益類投資的上限在37%左右。“也就是説,目前權益類投資佔比可以增加約7個百分點。當前保險投資總額大概在20萬億元,那麼,預計權益類投資可以略多於1萬億元。”對於權益類資產比例打破“天花板”將帶來的增量資金,王向楠作出了這樣的預測。
而針對以往出現的盲目投資、投資衝動帶來的過度投資、頻繁舉牌等不理性行為,在現有指標基礎上,銀保監會進一步完善集中度監管指標。在風險監管方面,本次《通知》還在償付能力充足率以及集中度等指標上設置了一定的門檻與限制,以防止險企進行盲目權益類資產投資。
除了規定償付能力充足率不足100%的保險公司不得新增權益類資產投資外,《通知》第三條還明確指出,責任準備金覆蓋率不足100%的人身險公司、資金運用出現重大風險事件、資產負債管理能力較弱且匹配狀況較差、受到處罰的保險公司,權益類資產監管比例不得超過15%。
此外,在現有集中度指標基礎上,進一步規定保險公司投資單一上市公司股票的股份總數,不得超過該上市公司總股本的10%,銀保監會另有規定或經銀保監會批准的除外。通過增加集中度監管指標,進一步分散類別和品種投資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