濱江集團借出11.6億未能收回 收到深交所問詢函:嚴肅自查原因 追究責任

央廣網北京6月8日消息8日,濱江集團收到了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年報問詢函。問詢函就濱江集團計提7.24億元的壞賬準備、財務資助款項、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大幅增加等方面提出問詢。

2019年年報顯示,濱江集團於2016年11月向安遠控股公司借出資金11.6億元,因項目未能推進至今未收回。濱江集團對上述應收款項計提了7.24億元的壞賬準備。

問詢函要求,濱江集團需説明向安遠控股公司借出大額款項是否履行了相應審議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並結合借款條件、履約保障措施等事項説明上述借款決策是否足夠審慎,結合擬合作項目的具體情況説明借款的合理性。

濱江集團還需結合安遠控股公司自身財務狀況、資金實力、擔保資產價值、是否有其他可供執行或用於償付的財產等,説明對該筆借款壞賬計提是否充分。濱江集團還需説明預計能收回40%左右款項的判斷依據及合理性。

問詢函強調,濱江集團需嚴肅自查出現上述事項的原因,説明內部控制制度是否有效執行,是否存在內控制度不合理、制度執行不嚴格的情況;説明前期就相關事項是否建立合理懲戒機制,如有,就上述事項的內部責任人認定及責任追究情況。

記者梳理濱江集團2019年年報發現,2016年11月,濱江集團與安遠控股公司簽訂《關於深圳龍華區安豐工業區項目之合作協議書》,共同開發深圳龍華區安豐工業區地塊城市更新改造項目,為合作需要,濱江集團共通過信託向其借出資金11.6億元。因項目未能推進,濱江集團決定退出該項目合作並要求安遠控股公司歸還本金總額為11.6億元的融資款,該款項已於2018年3月到期,2018年4月,濱江向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經由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主持調解,2018年9月,濱江集團與安遠控股公司簽訂《民事調解書》,《民事調解書》內容逾期未執行。根據坤元資產評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評估報告,安遠控股公司抵押及質押資產價值的評估價值共計約4.99億元,考慮相應的受償比例後預計可收回金額為約4.36億元,故對該重大應收款項計提壞賬準備7.24億元。

“由於安遠公司抵押及質押資產價值受市場行情波動影響,最終可受償金額存在不確定性,可能對公司的經營業績造成不利影響。”濱江集團相關負責人表示。年報顯示,向安遠控股公司提供的這筆11.6億元拆借款,賬齡在2-3年的有3億元,3-4年的8.6億元。

另外,問詢函中還稱,年報顯示,濱江集團拆借款期末賬面餘額為185.68億元,同比增加17.92%。中小板公司管理部要求濱江集團對照《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的相關規定,自查上述財務資助是否合規,是否及時履行內部審議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其次,濱江集團還需結合財務資助對象、項目名稱、項目預算、項目進展情況、財務資助金額、項目累計投資總額等説明財務資助餘額的合理性,是否存在變相關聯方資金佔用。

2019年,濱江集團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為 26.21億元,相較上期-13.94億元有較大改善。中小板公司管理部要求公司結合報告期內信用政策、結算方式、重大項目回款及其變化等情況説明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大幅增加的原因。

“濱江集團要就上述事項做出書面説明,在2020年6月12日前將有關説明材料報送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同時抄報浙江證監局上市公司監管處。”問詢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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