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證綜指迎大修!剔除ST股、新股計入延遲 有何影響?

在發佈近30年後,上證綜指迎來大修。6月19日,上交所發佈公告稱,上海證券交易所與中證指數有限公司決定自2020年7月22日起修訂上證綜合指數的編制方案。此次修訂內容包括剔除被實施風險警示的股票,延遲新股計入時間,科創板證券納入上證綜合指數樣本空間。

調整一:新股計入時間調整至上市一年後 有利於指數穩定

具體來説,本次修訂有三個方面的主要內容。首先,在新股計入指數的時間方面,日均總市值排名在滬市前10位的新上市證券,於上市滿三個月後計入指數,其他新上市證券於上市滿一年後計入指數。

上交所相關負責人表示,新股計入指數的時間是上證綜合指數重要的基礎安排,諸多市場專業人士認為當前上市第11個交易日計入新股不利於上證綜合指數的表徵準確性與穩定性。在充分借鑑國際代表性指數有益經驗,客觀分析境內新股市場特點的基礎上,上交所對新股計入上證綜合指數進行調整。

國際代表性指數通常根據所在國家和地區市場特點,設定新股計入指數時間。一般而言,新股需經歷充分的市場定價博弈之後才被賦予計入指數的資格,如新股上市滿12個月才具備資格計入標普500指數,新股上市滿3個月才具備資格計入STOXX歐洲全市場指數。同時,為保持指數的市場代表性,部分代表性指數會設定大市值新股的快速計入機制,如恆生綜合指數對市值排名前10%的大盤新股設定了上市第11個交易日快速計入機制。

當前A股市場新股上市初期存在“連續漲停”及高波動現象。2014年至2019年,滬市共上市新股563只,上市後平均連續漲停天數為9天,217只新股連續漲停天數超過10天,新股以漲停價計入不利於上證綜合指數客觀反映市場真實表現。2010年至2019年,滬市新股1年內平均收益波動率約為同期上證綜合指數的2.9倍,計入高波動新股不利於上證綜合指數的穩定。

因此,將新股計入上證綜合指數的時間延遲至上市1年後。考慮到大市值新股價格穩定所需時間總體短於小市值新股,為保持上證綜合指數的良好代表性,對上市以來日均總市值排名滬市前10位的大市值新股實行上市滿3個月後計入。

調整二:剔除ST股

本次另一個重要調整是關於ST股,指數樣本被實施風險警示的,從被實施風險警示措施次月的第二個星期五的下一交易日起將其從指數樣本中剔除。被撤銷風險警示措施的證券,從被撤銷風險警示措施次月的第二個星期五的下一交易日起將其計入指數。

我國資本市場建立了風險警示制度,被實施風險警示的股票存在較高風險,基本面存在較大不確定性,投資價值受到影響,難以代表上市公司主流情況。上交所相關負責人表示,剔除被實施風險警示的股票有利於上證綜合指數更好發揮投資功能,更好反映滬市上市公司總體表現。

諸多國際主要綜合指數樣本範圍只包括市場絕大多數股票,如納斯達克綜合指數剔除納斯達克市場作為第二上市地的股票,STOXX歐洲全市場指數、恆生綜合指數只涵蓋市場市值95%的股票。截至5月底,上證綜合指數樣本中包含85只被實施風險警示的股票,合計權重0.6%。因此,剔除被實施風險警示的股票不會影響其綜合指數定位。

調整三:納入科創板股票

本次上證綜指的第三項調整是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的紅籌企業發行的存託憑證、科創板上市證券將依據修訂後的編制方案計入上證綜合指數。

上交所相關負責人表示,一般而言,證券市場新板塊上市的證券通常需經一段時期跟蹤評估後才會考慮計入市場代表性指數。自2019年7月22日首批科創板證券上市至今,上交所已持續跟蹤評估近一年時間,科創板整體運行平穩。截至5月底,科創板上市公司達到105家,總市值1.6萬億元,已成為滬市的重要組成部分,科創板證券計入上證綜合指數的必要性日益凸顯。科創板上市公司涵蓋諸多科技創新型企業,科創板證券的計入不僅可提高上證綜合指數的市場代表性,也將進一步提升上證綜合指數中科創型新興產業上市公司的佔比,使上證綜合指數更好反映滬市結構變化。

考慮到上證綜合指數編制修訂涉及新股計入時間的調整,科創板證券按照修訂後的規則納入上證綜合指數,有利於保障上證綜合指數規則的穩定性與連續性。

科創板也在一週年之際迎來專屬的指數。上交所於今日同時宣佈,上海證券交易所和中證指數有限公司將於2020年7月22日收盤後發佈上證科創板50成份指數歷史行情,7月23日正式發佈實時行情。上證科創板50成份指數由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中市值大、流動性好的50只證券組成,反映最具市場代表性的一批科創企業的整體表現。

“第一股指”修訂有何影響? 不會影響上證綜合指數的連續性

上證綜合指數發佈於1991年,作為A股市場第一條股票指數,上證綜合指數是否應該進行修訂經常引發熱議,類似“上證綜合指數失真”“未能充分反映市場結構變化”等意見頻頻出現。

今年兩會期間,曾有代表委員以及市場專業人士再次提議對上證綜合指數編制方法進行完善。例如,全國人大代表、立信會計師事務所董事長朱建弟建議,調整上證綜指編制方法,提升指數表徵作用。全國政協委員、申萬宏源證券研究所首席經濟學家楊成長表示,指數優化是基礎性制度建設重要組成部分,以更好地表徵市場變化和服務投資者。

上交所曾在兩會結束後回應稱,近年來,隨着宏觀經濟結構轉型升級的步伐加快,A股市場規模在快速發展壯大的同時,股市內在結構發生了深刻變化,從而出現了指數短期走勢與經濟運行狀況存在階段性背離的情況。因上證綜指已成為A股最具代表性的指數,越來越多的市場參與人認為有必要對現行指數編制方式進行調整,以更為準確地表徵滬市表現繼而穩定投資者預期。基於我國投資者結構和上證綜指獨特的標誌性地位,指數的調整優化需要審慎評估、綜合考量。

上交所相關負責人表示,指數編制修訂方案的實施將進一步提升上證綜合指數的市場代表性與穩定性,使上證綜合指數更加準確表徵上海市場整體表現,更加充分反映上海市場結構變化,為投資者觀測市場運行、進行財富管理提供更理想的標尺。

另外,本次上證綜合指數編制修訂的實施,借鑑國際代表性指數編制調整的做法,擬採用無縫銜接的方式進行,即指數編制方案變更生效日點位與前一交易日點位無縫銜接,生效日實時點位基於前一交易日收盤點位及樣本股當日漲跌幅計算。因此,上證綜合指數編制修訂的實施不會影響上證綜合指數的連續性,不影響投資者觀測市場行情。

是否仍有可優化的空間?有專家提出調整加權方式

中泰證券首席經濟學家李迅雷曾於今年5月底發文,表示滬指失真問題應引起充分重視。他提出優化滬指編制的四大路徑,其中將科創板股票納入上證綜指、剔除ST股票、調整新股計入指數的時間均在本次的修訂中得以實現,另一條關於加權方式調整的建議則未出現在本次修訂中。

李迅雷表示,1997年標準普爾提出自由流通股本概念,得到全球主要指數機構的廣泛認同和響應,並逐步成為指數加權的主流方式,部分綜指將總股本加權方式調整為自由流通股本加權,主流的成份指數已基本均採用這種加權方式。我國A股部分大市值上市公司自由流通佔比很小,有的甚至不足10%,從而導致上證綜指與以自由流通股本加權的其他上證系列指數偏離較大。尤其當市場出現二八或一九行情時,投資者抱怨“賺了指數不賺錢”。

從國際情況看,2005年標普宣佈,對其美國市場指數(含標普500指數)由總股本加權改為自由流通股本加權;2006年開始,香港恆生指數逐步由總股本加權改為自由流通股本加權;2005年開始,日本東證TOPIX指數分3個階段,由總股本加權改為自由流通股本加權。由此看來,國際經驗也是十分豐富和成熟的。滬指也有必要早日推進。只是因滬指對此類改變尚無經驗,歷史一致性與可比性、投資者使用習慣等問題尚需考慮,因此或需一定的觀察和評估時間。但改變滬指加權方式的問題,非常有必要着手推進。

武漢科技大學金融證券研究所所長董登新也曾對優化上證綜指提出建議,其中也包括應將總股本加權改為境內流通股加權,也即限售股和境外流通股不應計入加權市值。董登新認為,股票總市值是境內股票市值和境外股票市值的總和。許多大市值股票可能在多個國家或地區的股票市場同時掛牌,它的總股本與某個市場的實際流通股是兩個性質完全不同的概念,如果將總股本作為某個市場指數計算的加權市值,這樣的指數計算一定是不科學的,甚至是嚴重失真的。因此,他建議上證綜指在計算方法上,應將總股本加權更正為境內流通股加權,這樣能夠更加真實地反映市場供求關係及股價波動。

新京報貝殼財經記者 顧志娟 編輯 嶽彩周 校對 李世輝

版權聲明:本文源自 網絡, 於,由 楠木軒 整理發佈,共 3406 字。

轉載請註明: 上證綜指迎大修!剔除ST股、新股計入延遲 有何影響? - 楠木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