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監管部門強化中介問責 多券商債券承銷業務違規被罰

由 習國防 發佈於 財經

近期華福證券、西部證券、新時代證券等券商因債券承銷業務違規被監管層點名。

隨着債券違約不斷增多,承銷機構“踩雷”也越來越多。

由於不少違約債券事後都暴露出中介機構盡職調查不充分、未勤勉盡責等諸多債券承銷問題,近期監管機構在推進違約債券處置工作時也多次強調中介機構責任問題。

近日,又有華福證券、西部證券、新時代證券等券商因債券承銷業務違規被點名。這三家券商在債券承銷盡職調查的過程中,存在對發行人對外擔保相關內部控制運行情況核查有效性不足、對發行人公司治理及內部控制運行情況關注度不夠、盡職調查方法運用不充分等問題。

“過去幾年債市的大發展使券商、商業銀行等承銷商越來越多,上百家機構擠進這個市場,必然帶來良莠不齊的現象,比如承銷過程中的一些回扣貓膩等。隨着債券違約增加,矇眼狂奔的行業狀態已不能持續,監管趨嚴也使行業進入整肅階段。”7月8日,某大型券商債券承銷人士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

多家券商被罰

按證監會披露,華福證券、西部證券、新時代證券均被安徽證監局採取了監管談話的行政監管措施,並記入誠信檔案。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梳理發現,華福證券、西部證券兩家機構均是因承銷盛運環保(300090.SZ)的相關債券“17盛運01”和“16盛運01”,存在相關違規行為;新時代證券則是因為承銷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債券“16弘債01”“16弘債02”“16弘債03”,存在違規行為。

這幾隻債券均在早前已經違約。其中盛運環保、中弘控股均最早在2018年10月即出現首次違約,兩家公司在違約後也走向了退市的道路。

事實上,不少違約債券的承銷商在事後均被監管機構通報處罰。

早在2018年,中山證券就因涉及億陽集團的債券承銷及受託管理過程中存在違規而被黑龍江證監局出具警示函。億陽集團在2017年11月出現第一筆債券違約,隨後進入重整。但直到今年5月,重整草案才獲得法院批准。

監管部門指出,中山證券存在對億陽集團及其實際控制人等相關主體盡職調查不全面,對相關人員兼職情況和對外投資情況核查不到位;盡職調查底稿不完善;受託管理不到位,未能採取有效措施對億陽集團資信狀況、償債能力及持續經營情況進行全面調查和持續關注等諸多問題。

而據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瞭解,早前一份機構監管通報文件中,亦透露出中山證券債券承攬過程中的違規行為。

文件顯示,中山證券與上海兩家投資諮詢公司簽訂服務協議,在債券承攬過程中向兩家公司支付服務費用。監管部門查實,中山證券彼時債券融資總部負責人邢峻配偶的銀行賬户與兩家公司銀行賬户之間存在大額資金往來,其配偶還持有其中一家投資諮詢公司的關聯公司股份,邢峻未如實向中山證券披露其配偶與投資諮詢公司的利益關係。

而在五洋債欺詐發行的案例中,德邦證券也因未充分核查發行人五洋建設應收賬款、投資性房地產等問題,被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當下主動加強風險防控是市場各方參與者的共識。在風控方面公司已建立了適應業務發展的體系,風險識別和管控是核心,通過合規管理、強化內控等措施推動公司發展。相信隨着債券違約處理機制不斷完善,市場也會更規範成熟。”華南一家券商合規部門總經理表示。

監管強化

Wind數據顯示,今年以來截至7月8日共有67只信用債出現違約,規模已達835.77億元。但債券違約不斷增多之下,違約債券的處置工作卻推進得較為緩慢。

“違約後不少債券的處置工作非常緩慢,比如億陽集團,重整方案几經波折,直到今年才最終落地,而我們當時的負責人早就離職了,處置工作一直是個難題。”一傢俬募機構人士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

本月初,人民銀行會同發展改革委和證監會聯合發佈《中國人民銀行發展改革委證監會關於公司信用類債券違約處置有關事宜的通知》,通知中明確了違約處置各方的職責與義務,提出要明確中介機構責任。

比如就主承銷商、受託管理人而言,要求加強對發行人經營情況、財務狀況的監測和分析,密切關注發行人重大訴訟、重大資產重組、資產出售、資產查封、股權變更等可能對發行人償債能力產生影響的情況等。

“監管層目前更系統地加強對整體市場的管控,證券公司內部管理也更加嚴格,其實這也是監管層一直以來都鼓勵金融機構加強內控管理的大方向。”前述券商人士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