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原股份闖關科創板:訴訟未決、累計虧損15億

  本報記者王金龍北京報道

  上海證券交易所官網顯示,科創板擬上市公司芯原微電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芯原股份”)的審核狀態已變更為“上市委會議通過”,意味着這家半導體IP供應商很快將登陸科創板。

  芯原股份是一家與ARM同類型的半導體公司,核心業務是為客户提供各類處理器IP、數模混合IP和射頻IP,2019年在全球的市佔率排名位於英國ARM(40.8%)、美國新思科技(18.2%)、鏗騰電子(5.9%)等六家公司之後,市佔率為1.8%,排在全球第七。

  不過,這家中國排名第一、全球排名第七的半導體IP供應商在即將奔入資本市場之時,卻仍有不少未盡事宜,給投資者帶來顧慮。

  首先是2017~2019年間,儘管芯原股份的營業收入分別達到了10.80億元、10.57億元、13.4億元,但淨利潤分別為-1.28億元、-6780萬元、-4117萬元。截至2019年年末,芯原股份還從未在任何一個會計年度實現盈利,累計虧損已高達15.81億元。

  其次,芯原股份尚有未決訴訟在身。香港比特大陸的母公司——億邦國際為全球三大礦機廠商之一。招股説明書顯示,億邦國際全資子公司HongKongBiteCo。,Limited(以下簡稱“香港比特”)2019年11月19日以芯原股份香港子公司VeriSilicon(HongKong)Limited(以下簡稱“芯原香港”)違反協議約定、產品有缺陷等原因,將芯原香港訴至司法,並索賠約2500萬美元(約合人民幣1.75億元)。

  針對芯原香港訴訟進展和芯原股份如何解決盈利難題等話題,《中國經營報》記者近日多次致電芯原股份,但電話始終無人接聽。記者隨後聯繫到芯原股份一位內部人士,該人士表示:不便置評,以公告為準。

  尚有未決訴訟

  香港比特方面認為,芯原香港提供的產品存在缺陷,沒有切合該類產品通常被需求的目的,並導致自家產品不具備可銷售的質量。

  即將步入資本市場的芯原股份雖然希望在上市之前能夠解決子公司的官司訴訟,但事與願違。

  “芯原香港與香港比特之間的合作開始於2018年,當時雙方簽署了供貨協議,當時7月我們按時交貨,香港比特也已經支付完畢合同款項,在此之後一年時間之內也未曾收到過香港比特任何相關的投訴或者是退貨的要求。”芯原公司一位受訪者向記者表示,在關於芯原香港涉及訴訟事宜,公司已經作出瞭解釋。

  根據公開資料顯示,香港比特母公司億邦國際的主營業務為設計、生產及銷售加密貨幣挖礦機。自2016年起,芯原股份對其數字貨幣芯片提供芯片設計服務,並於2017年成功實現量產。

  香港比特在申訴狀中聲稱,芯原香港在進入量產階段以後單方面更改了產品規格,導致芯原香港交付的2589件產品相對於樣品產品的質量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別,這沒有切合香港比特採購芯原香港該類產品的目的,並且不具備銷售質量,因此要求芯原香港賠償1.75億元損失及利息、訴訟費用以及其他有關費用。

  香港比特方面認為,芯原香港提供的產品存在缺陷,並導致自家產品不具備可銷售的質量,這違反了雙方合作協議中的相關約定,屬於違約。

  但芯原股份方面不認可香港比特的説法。

  根據芯原股份招股書披露,對於2017年、2018年與億邦國際的芯片量產業務,芯原股份僅僅負責與晶圓廠溝通協調、監控生產進程等基礎性工作。因此,並不認可香港比特的訴訟請求。

  “公司已經應訴,至於訴訟導致的風險,公司也已經在招股書中進行了風險提示。”上述芯原股份受訪者向記者表示,訴訟不管結果如何,該訴訟事項主要涉及在芯片質量上有關條款的違約及糾紛,未涉及公司核心技術或其他知識產權糾紛,公司產品並不存在嚴重質量問題。

  依賴海外業務

  “作為芯片定製服務商,境外業務或許將長期在芯原股份的營收中佔較高的比例,這就難免在未來因為國際貿易摩擦等因素,而對其業績產生不利影響。”

  公開資料顯示,芯原股份成立於2001年8月21日,是一家依託自主半導體IP,為客户提供平台化、全方位、一站式芯片定製服務和半導體IP授權服務的企業。

  芯原股份在中國內地以外的地區設立了多個分支機構,用於拓展海外業務,其中就包括前文所及的芯原香港。同時,值得關注的是,芯原股份的海外收入佔比一直維持在較高的水平。

  招股書顯示,在2017~2019年報告期內,芯原股份源於境外的收入金額分別達到73060.09萬元、77995.48萬元、73211.11萬元,分別佔到當期營業收入總額的67.65%、73.75%、54.64%。

  尤其是在當前的全球經濟環境之下,這種營收結構無疑是存在風險的。芯原股份招股書也提到,海外市場受政策法規變動、政治經濟局勢變化、知識產權保護等多種因素影響,隨着芯原股份業務規模的不斷擴大,其涉及的法律環境將會更加複雜,若公司不能及時應對海外市場環境的變化,會給海外經營的業務帶來一定的風險。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芯原香港在未來的不確定性。芯原股份招股書也提到:若香港特別行政區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最終判決芯原香港需對比特香港進行賠償,芯原香港作為發行人的境外銷售平台之一,可能面臨因資不抵債而進行破產清算的風險,從而可能在短期內降低發行人相關境外業務開展效率。

  同時,由於存在未決訴訟,芯原股份也可能面臨業務開展需增加溝通成本、聲譽可能受到負面影響等風險。上述因素均可能對公司相關境外業務的開展造成一定程度的不利影響。

  “近年來,伴隨着全球產業格局的深度調整,國際貿易摩擦不斷,已有部分國家通過貿易保護的手段,對中國相關產業的發展造成了客觀不利的影響,中國企業將面對不斷增加的國際貿易摩擦和貿易爭端。”有熟悉芯原股份的券商人士向記者表示,芯原香港是芯原股份境外貿易的重要平台,但由於比特香港的訴訟,一旦法院支持比特香港的訴訟索賠,那麼,芯原香港將有可能破產,這勢必會給芯原股份的境外銷售帶來影響。

  另一方面,招股書顯示,截至2020年5月11日,累計有30名中國籍離職員工就其單方面計算的合計763072份已過期境外期權未能轉化為發行人持股或期權,通過發送律師函或其他書面方式向VeriSiliconLimited和發行人提出了異議。假設法院或仲裁機構判定公司向異議員工支付現金補償,公司、VeriSiliconLimited將承擔相應的賠償風險。

  “作為芯片定製服務商,境外業務或許將長期在芯原股份的營收中佔較高的比例,這就難免在未來因為國際貿易摩擦等因素,而對其業績產生不利影響。”上述券商人士認為,如果在芯片領域投資,就應該具備相應風險意識。

  盈利能力待考

  對於虧損的原因,芯原股份認為,主要是因為持續研發投入、規模效應尚未完全顯現,以及受到優先股等金融工具公允價值變動、同一控制下企業合併等因素的影響。

  除了境外業務或因國際摩擦產生風險之外,芯原股份的盈利能力似乎也有待提升。

  公開資料顯示,芯原股份自2001年成立至今還從未在一個完整的會計年度實現盈利。橫向對比的話,其盈利速度遠遠比不上ARM和CEVA等同行,與國際頂尖水平仍有不小差距。

  對於虧損的原因,芯原股份認為,主要是因為持續研發投入、規模效應尚未完全顯現,以及受到了優先股等金融工具公允價值變動、同一控制下企業合併等因素的影響。其中,在報告期內公司進行境外架構重組後,發行人層面已不存在優先股,因此未來亦不會因此產生相關損益;同一控制下企業合併是境外架構重組所致,為偶發性因素;而為保持技術先進性,公司在未來仍需持續進行較高研發投入,如果公司經營的規模效應無法充分體現,則可能面臨在未來一定期間內無法盈利的風險。

  另外,截至2019年末,芯原股份未分配利潤(累計未彌補虧損)為-15.8億元。預計首次公開發行後,短期內將無法現金分紅,對投資者的投資收益也造成一定影響。

  截至2020年上半年,芯原股份的盈利狀況仍然沒有改觀的跡象。根據芯原股份2020年中報業績預告,其業績將出現虧損,淨利潤約-8300萬元至8000萬元。

  對此,芯原股份方面表示,之所以虧損是因為研發費用較去年同期預計增長超過1億元,同時,今年芯片設計業務受到新冠疫情影響,其設計效率有所降低、設計業務收入及毛利率均有所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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