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北京11月6日訊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第十八屆發行審核委員會2020年第159次發審委會議於昨日召開,審議結果顯示,上海羅曼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羅曼股份”)首發獲通過。這是今年過會的第284家企業(未含科創板)。
截至目前,今年科創板已過會161家企業。加上科創板,截至目前,今年一共過會445家企業。
羅曼股份本次發行的保薦機構為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薦代表人為王成壘、朱玉峯。這是海通證券今年保薦成功的第18單IPO項目。此前,1月10日,海通證券保薦的浙江浙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過會;1月17日,海通證券保薦的中船重工漢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過會;3月19日,海通證券保薦的美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過會;4月29日,海通證券保薦的上海起帆電纜股份有限公司過會;5月21日,海通證券保薦的浙江華達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過會;6月4日,海通證券保薦的青島森麒麟輪胎股份有限公司過會;7月17日,海通證券保薦的武漢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過會;7月22日,海通證券保薦的寧波大葉園林設備股份有限公司過會;8月12日,海通證券保薦的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過會;8月13日,海通證券保薦的江蘇博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和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過會;8月26日,海通證券保薦的中辰電纜股份有限公司過會;8月27日,海通證券保薦的西上海汽車服務股份有限公司過會;9月10日,海通證券保薦的宸展光電(廈門)股份有限公司過會;9月17日,海通證券保薦的深圳市南極光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過會;10月15日,海通證券保薦的王力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過會;10月22日,海通證券保薦的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過會。
羅曼股份主營業務為景觀照明整體規劃和深化設計、景觀照明工程的施工以及遠程集控管理等景觀照明其他服務。
截至招股説明書籤署日,孫建鳴直接持有羅曼股份24.19%股權,孫凱君直接持有公司4.66%股權;孫建鳴和孫凱君通過羅曼企業管理間接控制公司23.59%股權,通過羅景投資間接控制6.62%股權;孫建鳴和孫凱君直接和間接合計控制羅曼股份59.06%股權。孫建鳴為羅曼股份的控股股東,孫建鳴、孫凱君為公司的共同實際控制人。孫建鳴和孫凱君系父女關係。
羅曼股份擬在上交所主板公開發行股份數量不超過2167萬股,全部為公開發行的新股,相關老股東不公開發售股份。本次公開發行後的流通股數量佔公司發行後總股本的比例不低於25%。羅曼股份擬募集資金5.84億元,其中4.49億元用於補充照明工程業務營運資金;4500.00萬元用於研發及設計展示中心項目;3500.00萬元用於城市照明運營維護平台及數據分析中心項目;2500.00萬元用於營銷服務及網絡建設項目;3000.00萬元用於償還銀行貸款。
發審委會議提出詢問的主要問題:
1、報告期發行人營業收入和扣非淨利潤增長較快,客户集中度較高且季節性特徵明顯。請發行人代表説明:(1)景觀照明工程收入增幅與行業、可比公司變動趨勢是否一致,結合報告期內期初在手訂單本期結轉收入情況、各期新中標工程以及收入貢獻情況披露景觀照明工程收入快速增長的原因;(2)報告期內景觀照明設計、景觀照明其他服務收入未與景觀照明工程收入同步大幅增長的原因及合理性;(3)結合2020年以來新冠疫情對訂單新增、暫停和取消的影響,分析2020年上半年業績下滑是否與同行業一致,2020年全年盈利預測實現的可行性。請保薦代表人説明核查依據、過程,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2、報告期內,發行人應收賬款餘額較大且增長較快,長期應收款與應收賬款波動幅度存在差異。請發行人代表説明:(1)應收賬款的增長速度高於營業收入增長速度的原因,是否存在放寬信用政策拓展業務的情形;與行業可比公司是否一致,相關原因及合理性;(2)發行人通過長期應收款核算應收款項的原因是否合理,是否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實際利率(貼現率)、貼現時間的選擇理由;(3)應收賬款、長期應收款壞賬計提準備是否充分,是否存在將難以收回的應收賬款轉為長期應收款的情形。請保薦代表人説明核查依據、過程,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3、報告期內,發行人項目主要以參與投標方式取得為主,實控人孫建鳴之兄弟孫建康控制的企業在內蒙古烏海地區開展照明工程的施工和維護。請發行人代表説明:(1)訂單取得的合法合規性,有無圍標、串標或者通過商業賄賂取得訂單的情形,與主要客户是否存在商業賄賂或其他利益安排,防範商業賄賂方面的內控制度是否健全並有效執行;(2)相關業務資質是否齊全,是否存在違反《招標投標法》被行政處罰的情形;(3)報告期內孫建鳴是否因違法違規被追究行政或刑事責任,是否因涉嫌犯罪被監察、司法機關立案調查;(4)孫建康控制的企業目前註銷進展,上述兩家公司在報告期內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是否存在代發行人承擔成本、費用的情形。請保薦代表人説明核查依據、過程,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4、發行人對照明施工業務收入確認採用完工百分比法。請發行人代表説明:(1)確認完工百分比所依據的內外部資料的真實性如何相互印證,是否存在重大差異;實際發生的合同成本的內部信息登記的會計基礎規範情況,是否足以支持已發生成本及時、足額地反映在賬面成本中;(2)報告期成本預算執行過程中的更新、調整情況,以及執行完畢後實際成本與初始預計總成本的差異情況,是否與同行業一致;上述執行過程中及執行完畢後對預計總成本的調整是否對發行人財務數據構成重大影響,合同預計總成本的各項構成要素的編制內部控制措施及運行是否健全有效;(3)發行人在核對勞務報量、現場原始材料保管、項目材料盤點等方面存在不足,公司相關財務核算、內部控制是否有效,是否存在通過調節施工成本進而調節收入的情形,是否構成發行障礙。請保薦代表人説明核查依據、過程,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今年IPO過會企業一覽:
今年IPO被否企業一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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