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無錫錫商銀行的股權現身於阿里司法拍賣平台。該行3.7億股股權被劃分為均等的37筆,即每筆1000萬股,將於11月10日拍賣。每筆股權起拍價為1000萬元,較評估價打了七折。
記者注意到,錫商銀行於今年4月16日開業,是繼蘇寧銀行之後江蘇第二家民營銀行,也是全國第19家民營銀行,註冊資本20億元。該行由紅豆集團和江陰澄星實業集團作為主發起人,分別持股25%和24%,上述即將被拍賣的股權正是來源於第二大股東澄星集團。
圖片來源:阿里司法拍賣股權拍賣背後:第二大股東陷企業借貸糾紛案件
錫商銀行由紅豆集團、澄星集團等江蘇省內8家企業共同發起設立,坐落於無錫市錫山區。根據阿里拍賣網站,上述37筆錫商銀行股權所有人均為澄星集團,其為錫商銀行第二大股東,持股比例為24%。
澄星集團官網介紹,公司創立於1984年,主要涉及精細磷化工、精細煤化工、石油化工、電子化學品、液體化工品倉儲及物流等領域。公司擁有獨資和控股的子公司50餘家,目前總資產規模超500億元,員工一萬多名。集團磷化工產業核心企業——江蘇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簡稱“澄星股份”,代碼600078)。
股權之所以被拍賣,是因為澄星集團陷入一起企業借貸糾紛案件。
江蘇省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裁定書顯示,因澄星集團未自動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法院裁定,拍賣、變賣澄星集團所有的質押給無錫東弘園林景觀工程有限公司的錫商銀行3.7億股股權。
為保證價值最大化,澄星集團與無錫東弘園林景觀工程有限公司請求法院將股權拆分拍賣,同時雙方商定,錫商銀行每股股價為1.428元。
根據執行案件談話筆錄,監管要求,成為錫商銀行的股東必須符合七項資質條件要求。具體來看:
1、發起人註冊地必須在江蘇省內;
2、資本屬性要求必須為純民營,股東中不能有國資、外資資本;
3、不能為限制性行業或企業的投資人;
4、發起人財務指標要求:最近3個會計年度要連續盈利、年終分配後資產負債率應低於70%、權益性投資餘額不超過淨資產的50%。
5、發起人的實際控制人須為中國公民,不得持有綠卡、外國永久居留權或其他永久居留權;
6、發起人及實際控制人最近3年未出現違法違規情況,也沒有出現證券市場相關行政處罰、刑事處罰或涉及經濟糾紛有關的重大民事訴訟或者仲裁;
7、符合“兩參一控”監管要求,同一發起人入股銀行業金融機構不超過2家,如取得控制權只能投1家。
8月末資產總額54.26億元
錫商銀行於2019年9月16日獲批籌建,是我國第19家獲批籌建的民營銀行。在6個月籌建期將滿之時,該行股東發生調整。原發起人股東南京德樂科技有限公司、蘇州柯利達裝飾股份有限公司不再認購該行股份。
同時,原發起人股東江蘇雙象集團有限公司、感知技術無錫有限公司調整認購股份數量。另外,新增發起人股東江蘇恆科新材料有限公司及江蘇利創新能源有限公司。
調整後錫商銀行股本結構為:紅豆集團認購比例25%;澄星集團認購比例24%;興達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江蘇恆科新材料有限公司、江蘇雙象集團有限公司、江蘇利創新能源有限公司、感知技術無錫有限公司認購比例分別為9.99%、9.99%、9.99%、9.99%、6.04%;紅豆實業認購5%。
此次拍賣信息中也披露了部分錫商銀行開業以來的經營情況。數據顯示,截至今年8月末,該行資產總額為54.26億元。從4月16日開業到8月末,錫商銀行實現營業收入0.38億元,淨虧損約2280萬元。
每日經濟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