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監會:適度提高業務准入門檻,提升期貨公司防範業務風險能力

中國證監會:適度提高業務准入門檻,提升期貨公司防範業務風險能力

  樂居財經 孫肅博 3月24日,中國證監會對《期貨公司監督管理辦法》進行修訂,現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修訂的主要內容包括:根據法律規定和行業呼聲,依法適度拓展期貨公司業務範圍。適度提高業務准入門檻,提升期貨公司防範業務風險的能力。

  關於期貨做市交易業務,期貨公司准入門檻提高到“最近6個月淨資本持續不低於5億元”“最近一期分類評級不低於B類BBB級”等條件。

  關於衍生品交易業務,期貨公司准入門檻提高到“最近6個月淨資本持續不低於5億元”“最近一期分類評級不低於B類BBB級”等條件。

  關於資產管理業務,將期貨公司資管業務的准入方式由協會備案調整為行政許可。同時,將准入門檻提高到“最近6個月淨資本持續不低於5億元”“最近一期分類評級不低於B類BBB級”等條件。

  此外,關於境內期貨經紀,將境內經紀業務作為期貨公司的天然業務,明確依法設立的期貨公司都可以經營境內期貨經紀業務,並按照《期貨和衍生品法》規定,統一為“境內期貨經紀”,不再區分金融期貨和商品期貨經紀。

文章來源:樂居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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