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北京7月28日訊 (記者 曹紅豔)在28日舉行的生態環境部例行新聞發佈會上,生態環境部科技與財務司司長鄒首民介紹,“十三五”期間生態環境部配合財政部管理的生態環境資金有四項,分別是水污染防治資金、大氣污染防治資金、土壤污染防治專項資金和農村環境整治資金。“十三五”期間累計下達2248億元。
其中,水污染防治資金783億元,重點支持長江經濟帶生態保護修復、流域上下游橫向生態補償、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等。資金對各地消減劣V類斷面、建立重點流域生態補償機制、解決黑臭水體、改善環境質量都發揮了很大的支撐作用;
大氣污染防治資金974億元。其中2020年是250億元,比2016年增加了約119%。資金主要用於京津冀、長三角、汾渭平原等重點區域開展大氣污染治理,包括冬季清潔取暖試點。資金對重點區域大氣污染防治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土壤污染防治專項資金285億元。重點支持土壤污染狀況詳查、受污染土壤管控修復、重金屬污染防治等;
農村環境整治資金206億元。支持農村生活污水垃圾處理、規模化以下畜禽養殖污染治理等,對改善農村環境質量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