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付通、支付寶、銀聯商務、拉卡拉等支付機構已向監管部門提交牌照續展申請
首批獲得支付業務許可證的支付機構進入續展申請階段,結果將於5月初正式揭曉。
近日,相關人士向支付圈透露,拉卡拉等在內的首批續展支付機構已向人民銀行提交了牌照續展申請材料,人民銀行相關部門正在對上述支付機構牌照續展事宜有序審核中。
據瞭解,首批共有27家支付機構支付業務許可證將於2021年5月2日到期,包括支付寶、財付通、銀聯商務、拉卡拉、通聯支付等機構,依據此前央行關於《支付業務許可證》續展工作文件的通知要求,支付機構應於《支付業務許可證》有效期滿前6個月,向法人所在地的人民銀行分支機構提出續展申請。
相關人士表示,多次違規轉讓,存在大量虛假商户,未實質開展支付業務、支付業務不符合要求、擅自轉讓以及違規挪用接口、佔用客户備用金,侵害消費者權益等,將可能成為牌照被註銷的關鍵因素。
近年來,央行對支付行業保持了持續的嚴監管態勢。不但收緊了支付牌照的發放,更下大力氣重拳打擊違規支付機構。
2016年4月,央行發佈“非銀行支付機構分類評級管理辦法”、“支付結算違法違規行為舉報獎勵辦法”及“非銀行支付機構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將支付機構分為ABCDE五類11級,不合格機構將被罰停業務甚至註銷牌照。
2021年1月,央行發佈《非銀行支付機構條例》的徵求意見稿, 非銀行支付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國人民銀行可以根據審慎監管原則暫停其部分或者全部支付業務直至吊銷其支付業務許可證:(一)累計虧損超過其註冊資本的50%;(二)自獲許可之日起,未實質開展部分或者全部支付業務,或者已獲許可的部分或者全部支付業務連續停止2年以上;(三)連續2個年度分類評級結果為最低等級;(四)存在對支付服務市場穩定運行具有較大不利影響的情形。
據支付圈不完全統計,在10年間,共有超百家支付企業違規被處罰,39家支付機構被註銷了支付許可,現存支付牌照數量為232張。
特別是,近年來央行不斷優化支付市場結構,從嚴從重查處違法違規機構。2020年,共處罰銀行、支付機構336次,罰沒金額2.8億元,其中單筆罰單金額高達數億元,釋放了對支付行業進行大力整治的信號,有力震懾支付市場違法違規行為。
2020年5月,商銀信支付服務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商銀信支付”)因涉挪用備付金、為非法集資平台直接提供支付結算服務、擅自中止支付業務等十六項違規,被合計罰款1.16億元,這一罰款金額刷新了央行對支付機構罰金的新高。
人民銀行表示,將繼續依據相關法律規定,持續加強支付結算市場監管,從嚴懲處支付結算違法違規行為,保障支付市場的持續、穩定和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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