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編者按:昨日,中國人民銀行行長易綱在中國人民銀行與國際貨幣基金組織聯合召開的“綠色金融和氣候政策”高級別研討會上表示,人民銀行計劃推出碳減排支持工具,為碳減排提供一部分低成本資金。人民銀行正在探索在對金融機構的壓力測試中,系統性地考慮氣候變化因素,並逐步將氣候變化相關風險納入宏觀審慎政策框架。人民銀行還將通過商業信用評級、存款保險費率、公開市場操作抵押品框架等渠道加大對綠色金融的支持力度。
據悉,氣候變化風險與金融風險互相作用、相互強化,對金融體系的影響日益顯著,已成為系統性金融風險的重要來源。對於商業銀行而言,“碳中和”的終極目標即是挑戰,也是機遇。挑戰的是如何將存量的信貸資產轉化為“綠色”;機遇則是未來的新興產業需要銀行的綠色金融支持,而這一市場規模無疑是非常巨大的。
氣候變化風險將納入宏觀審慎政策框架
據中國證券報報道,央行網站消息,4月15日,中國人民銀行與國際貨幣基金組織聯合召開“綠色金融和氣候政策”高級別研討會。中國人民銀行行長易綱表示,人民銀行計劃推出碳減排支持工具,為碳減排提供一部分低成本資金。人民銀行正在探索在對金融機構的壓力測試中,系統性地考慮氣候變化因素,並逐步將氣候變化相關風險納入宏觀審慎政策框架。
“人民銀行高度重視發展綠色金融。”易綱稱,2020年末,中國綠色貸款餘額約1.8萬億美元,綠色債券存量約1250億美元,規模分別居世界第一和世界第二。近期,市場主體已發行40多隻碳中和債,規模超過100億美元。
着眼未來,易綱認為,有幾方面重點工作需要推進。第一,要進一步以市場化方式動員公共和私人部門資金,支持綠色經濟活動。預計2030年前,中國碳減排需每年投入2.2萬億元;2030年-2060年,需每年投入3.9萬億元,要實現這些投入,單靠政府資金是遠遠不夠的,需引導和激勵更多社會資本參與。
易綱稱,為此,需要做好兩項基礎性工作。一方面是加強信息披露。人民銀行計劃分步推動建立強制披露制度,統一披露標準,推動金融機構和企業實現信息共享;同時將在G20框架下,推動加強信息披露方面的國際協調。另一方面是完善並統籌綠色金融分類標準。人民銀行即將完成對綠色債券標準的修訂,刪除化石能源相關內容。我國正在與其他國家共同推動綠色分類標準的國際趨同。
在提供政策激勵方面,易綱認為,央行可以發揮作用。人民銀行計劃推出碳減排支持工具,為碳減排提供一部分低成本資金。人民銀行還將通過商業信用評級、存款保險費率、公開市場操作抵押品框架等渠道加大對綠色金融的支持力度。
第二,要研究應對氣候變化對金融穩定的影響。從碳達峯到碳中和,歐盟將用時70年,美國45年,中國只有30年左右,時間短,曲線陡,金融機構面臨的風險突出,所以要積極督促金融機構儘早開始轉型。
易綱強調,人民銀行正在探索在對金融機構的壓力測試中,系統性地考慮氣候變化因素,並逐步將氣候變化相關風險納入宏觀審慎政策框架。人民銀行已按季評估金融機構的綠色信貸、綠色債券的情況,同時鼓勵金融機構評估和管理其環境及氣候風險。
第三,要發揮好碳市場的價格發現作用。預計今年6月底,中國全國性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將啓動運營。相關部門正在就管理條例徵求意見,提出要逐步擴大碳排放配額的有償分配比例,金融管理部門將配合相關部門參與碳市場的管理。
21世紀經濟報道稱,目前,根據英格蘭銀行、金融穩定理事會(FSB)等的研究,金融體系面臨的氣候相關風險主要包括物理風險、轉型風險和責任風險,其中以前兩者為主。物理風險是極端天氣、自然災害及相關事件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可能導致企業、家庭、金融機構等市場主體的資產負債表嚴重受損,進而影響金融體系和宏觀經濟。轉型風險是社會向綠色低碳發展轉型過程中,政策調整、技術革新或限制以及市場偏好和社會規範轉變等帶來的不確定性所導致的金融風險。
從實踐情況看,氣候變化與金融體系相互聯繫和作用的機理十分複雜,氣候變化風險與金融風險互相作用、相互強化,對金融體系的影響日益顯著,已成為系統性金融風險的重要來源。目前,已經明確的是,氣候變化會對金融體系的定價方法、經營模式、風險管理等產生一系列深刻影響。尤其對於中央銀行而言,氣候變化影響的長期性、系統性和非線性特徵,藴含着潛在的變革要求,意味着多方不確定的未來。
“碳中和”將推動經濟變革 綠色金融發展空間巨大
據華夏時報稱,“作為實現‘30?60’目標的重要途徑,大力發展綠色金融成為商業銀行服務實體經濟、支持國家早日完成“30?60”戰略目標及銀行自身實現轉型發展的必然選擇。交行通過年度印發的《授信與風險政策綱要》《行業信貸政策及投向指引》等政策指導全行積極把握‘碳達峯、碳中和’目標下商業銀行的機遇與挑戰。” 交通銀行授信管理部相關負責人表示。
對於商業銀行而言,“碳中和”的終極目標即是挑戰,也是機遇。挑戰的是如何將存量的信貸資產轉化為“綠色”;機遇則是未來的新興產業需要銀行的綠色金融支持,而這一市場規模無疑是非常巨大的。
“根據國家氣候戰略中心的數據顯示,為實現“碳中和”目標,到2060年我國新增氣候領域投資需求規模將達約139萬億元,年均約為3.5萬億元,長期資金缺口年均在1.6萬億元以上。而我國目前的存量綠色信貸資產的規模為12萬億元,加上綠色債券的存量8000億元也不足13萬億,因此未來實現‘碳達峯、碳中和’的意義不止於綠色環保,其背後所藴含的人類社會經濟增長模式的轉變,對於依附於實體經濟而存在的金融業來説,即是信貸架構的變革,也是重塑銀行信貸資產的機遇。”對此,4月14日,長三角蘇南地區一位銀保監政策研究人士稱。
而在前央行貨幣政策委員會委員、北京綠色金融與可持續發展研究院院長馬駿看來,“碳中和”預計將在未來30年內帶來180多萬億元的綠色金融投資,在能源、交通、建築、工業、林業等行業帶來巨大的投資和商業機會。對金融機構來説,如果不參與這個過程,就會失去最大的投資和業務增長機會。
根據記者初步統計,截至2020年末,國有六大行綠色貸款餘額共計6.27萬億元,約為當前國內全部存量的一半。其中,工商銀行、農業銀行和建設銀行綠色貸款餘額均超過1萬億元。股份制銀行中,如興業銀行、華夏銀行、招商銀行、浦發銀行、恆豐銀行等,佔據一定的市場份額;另有部分中小銀行也積極參與其中。據記者不完全統計,江蘇銀行、南京銀行、甘肅銀行、湖州銀行、杭州銀行等部分中小銀行近年來積極開展綠色金融產品創新,在實現特色經營的同時尋找利潤增長點。
中金公司發佈的統計數據顯示,全國銀行業金融機構綠色貸款餘額從2013年6月末的4.90萬億元增長至2020年6月末的11.01萬億元,年均複合增長率為12.3%。但近幾年綠色信貸餘額同比增速不及整體金融機構貸款餘額增速。以2020年上半年數據為例,綠色貸款餘額同比增速為3.9%,而整體金融機構貸款餘額同比增速則為13%。
據悉,對於綠色金融的頂層設計,諸多商業銀行機構和研究機構也都紛紛發佈自己的意見和建議。興業銀行年報中,該行行長陶以平就指出,根據“碳中和”目標,修訂包括綠色產業指導目錄、綠色信貸和綠色債券等綠色金融標準,與“碳中和”目標保持一致。並進一步完善綠色金融激勵約束機制,採取降低綠色資產風險權重、讓綠色債權優先受償以及強化貨幣政策工具對綠色金融的支持等措施,不斷激發金融機構內生動力。中金公司則稱,為了更好實現綠色發展目標,中國應統一綠色金融的標準制定,健全綠色信息的披露機制,完善“外部性內生化”的政策激勵,全面發展豐富多元的綠色金融市場,加強綠色投資理念的培育,將環境風險納入監管政策考量,最終化四十年的綠色挑戰為千載難逢的綠色發展機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