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 星期六及相關責任人收警示函

北京商報訊(記者 劉鳳茹)2月15日晚間,星期六(002291)發佈公告稱,公司於近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廣東監管局(以下簡稱“廣東證監局”)出具的《關於對星期六股份有限公司、於洪濤、李剛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

經查,星期六在2018年度財務報表審計過程中,於審計機構開展存貨監盤前發現有關門店實物存貨數量與財務系統數據存在差異,為了消除存貨數據差異,星期六於2019年3月從成都倉向西安有關門店集中調送29980雙鞋,存貨監盤結束後又將相關貨物運回成都倉。星期六未將前述數據差異及調貨情況如實告知年報審計機構。此外,星期六未建立業務系統數據定期備份機制,未能提供2019年存貨調動相關的基礎數據及原始憑證。上述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五十條的規定。

廣東證監局指出,於洪濤作為星期六董事長兼總經理,李剛作為財務總監,對星期六上述違規行為負有主要責任。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五十七條、第五十九條的規定,廣東證監局決定對星期六、於洪濤、李剛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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