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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銷售收入為0,加科思赴港上市能把股票賣好嗎?

由 慕容亦凝 發佈於 財經

自港交所兩年前允許尚未盈利的生物科技公司帶“B”上市後,多家長期虧損且無營收的生物科技企業啓動了上市之旅。

11月30日,加科思藥業集團有限公司(下稱“加科思”)通過港交所聆訊。招股書顯示,公司自成立以來持續虧損,截至2020年6月30日,今年上半年已虧損8.11億元

無產品銷售收入靠政府補助

招股書顯示,目前加科思的產品尚未獲準進行商業銷售,且尚未從產品銷售產生任何收入。

其他收入主要包括政府補助及理財產品投資收入。政府補助主要指來自國家及地方政府機構的政府補貼,用於其研發活動和臨牀試驗中產生的費用。

事實上,今年向港交所遞表時沒有任何產品進行商業銷售的生物科技企業,並不少見。但對比先後腳通過港交所聆訊,且能通過自有的抗體平台產生收益的其他生物科技企業,僅靠政府補助的加科思顯得相對“被動”。

加科思自2015年7月成立以來,虧損多年。招股書顯示,2018、2019年、2020年上半年(截至6月30日),加科思的虧損分別為1.56億元、4.26億元、8.11億元,虧損主要來自研發開支、行政開支及具優先權的金融工具的公允價值虧損。

需要注意的是,研發支出所造成的虧損遠遠少於具優先權的金融工具的公允價值虧損。2018、2019年以及2020年上半年(截至6月30日),公司的研發開支分別為8489萬元、1.39億元、7101萬元,分別佔虧損額的約54.4%、32.6%、8.75%。同期,具優先權的金融工具的公允價值虧損金額分別為5291萬元、2.36億元、7.33億元,分別佔虧損額的約33.93%、55.33%、90.4%。

HHC投資管理公司董事長劉兆瑞12月5日向《證券日報》記者介紹,具優先權的金融工具的公允價值虧損金額較大、佔比較高,這是由於公司此前發行了含期權的優先股,而公司股權估值後來增幅較大造成的。這是基於會計準則的審慎原則計入損益表的損失,並非因經營導致的虧損。

而加科思背後投資陣容確實“豪華”。從2015年至今該公司進行了5輪融資,最後一輪於今年2月進行,完成後估值達約4.55億美元。其中,股東包括中國台灣藥企晟德大藥廠、啓明創投、生命科學及醫療健康行業投資風險基金禮來亞洲基金(LAV)、中金基金及透過HHSPR-III持股的高瓴資本。此外,高盛及中金為聯席保薦人。

這讓加科思註定從起跑線就備受矚目。“對生物醫藥行業的投資分析需要極為專業的認知能力。禮來亞洲基金和高瓴資本都屬於生物醫藥行業的高段位投資者,在生物醫藥行業具有很深厚的投資研究基礎。中金和高盛是香港資本市場的頂級投資銀行。在今年按18A章規則上市的生物醫藥企業項目中,這兩家機構是首次聯席保薦,這也部分反映出市場頂級參與者對加科思的共識。”劉兆瑞説。

核心產品暫無中美兩地專利

在抗腫瘤藥領域的研究為加科思吸引資本關注增加了不少助力。招股書顯示,加科思專注於創新腫瘤療法的自主發現和開發,旗下自主研發的核心產品JAB-3068獲得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FDA)用於食道癌治療的孤兒藥認證。

而這款藥物目前尚無批准或上市的競爭產品,同類的競爭藥物也都處於臨牀階段。其招股書透露,“我們的SHP2抑制劑(JAB-3068及JAB-3312)主要面對來自TNO-155、RMC-4630及RLY-1971(用於治療實體瘤等適應幀的三種臨牀階段候選藥物)的競爭。迄今為止,全球範圍內尚無獲批淮或上市的SHP2抑制劑。”

在市場稀缺性的考量下,擁有JAB-3068的確是加科思現階段備受矚目的優勢。但一款稀缺性藥物從研發到上市,再到是否能夠獲得商業成功,未必能如資本市場預判那樣順利,而是充滿不確定因素。

在醫藥領域工作的張源(化名)12月5日告訴《證券日報》記者,“一款藥上市以後,不一定能銷售的好,也就是商業化成功,這裏面有很多取決因素,包括藥物療效本身、醫生的認可和患者的使用體驗。有些藥療效可以,但副作用大,醫生不願意推薦,患者使用體驗不好,就不用這款藥。”

此外,藥企對藥物專利保護程度也會影響該款藥物未來面對的競爭局面。“每個藥物的分子結構是有研發專利保護的,但具體這些專利能覆蓋多少分子結構,視藥企申報情況決定。如果企業的專利申報沒有做到位,比如他的申報條目比較少,被人抓到漏洞,其他人拿這個靶點研發同一個藥物,對方也可以説自己是原研藥,就會跟他產生競爭。”張源向《證券日報》記者介紹,每一款原研藥都會有一個專利期,這個時間在10年到20年不等,度過這個專利期後,所有藥企都有權利研發仿製藥。

仿製藥的價格比原研藥低很多,因為研發成本低,所以商業性也不如原研藥。“如果企業在專利申報上做得越全面,他面臨的原研藥競爭產品就會越少。”張源説。

正如加科思在招股書中提示,倘無法在全世界為其候選藥物獲得和維持充分的專利和其他知識產權保護,或倘所取得的有關知識產權範圍不夠廣泛,第三方可能開發及實現與其相似或相同產品及技術商業化,並直接與其競爭。

此外,記者從招股書中發現,加科思核心競爭產品JAB-3068在中國、美國等主要市場的關鍵專利申請仍未獲批。至於未獲批原因是什麼,何時能獲批,《證券日報》記者在郵件詢問加科思後,截至發稿前未收到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