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4月7日電(中國證券報記者昝秀麗)中國證監會網站4月6日集中公佈29條投行業務違規處罰信息,涉及中山證券、中信建投證券、海通證券、中金公司、國金證券、東方證券和五礦證券等多家證券公司,相關機構及其業務負責人被採取監管談話、出具警示函等不同程度的監管措施。業內人士指出,證監會多次強調“零容忍”,嚴懲“帶病闖關”,強化中介機構“看門人”責任,這意味着監管部門將保持對違法違規行為的高壓態勢,加大執法問責力度,以嚴監管倒逼中介機構歸位盡責。
(圖片説明)資料圖,新華社發
(小標題)嚴懲“帶病闖關”
在29條投行業務違規處罰信息中,涉及首發上市的違規行為最多,包括對發行人商業賄賂、相關方銀行賬户等情況核查不充分等。分析人士認為,監管部門此舉將對“帶病闖關”、企圖矇混過關的市場主體起到極大震懾作用。
根據證監會網站信息,孫炎林、王棟在保薦深圳市亞輝龍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科創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申請過程中,存在提交的申報材料存在財務數據前後不一致,披露口徑出現明顯差異;信息披露內容前後矛盾;未履行豁免披露程序,擅自簡化披露內容等問題。證監會對孫炎林、王棟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
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作為二十一世紀空間技術應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的保薦機構,存在以下問題:對發行人商譽減值、關聯交易、資產負債表日後調整事項等情況的核查不充分,未按規定對發行人轉貸事項發表專業意見,內部控制有效性不足等。證監會對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採取監管談話的措施。趙鑫、王璟在擔任世紀空間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保薦代表人過程中,未勤勉盡責,對發行人商譽減值、關聯交易、資產負債表日後事項等核查不充分,未按規定對發行人轉貸事項發表專業意見。證監會對趙鑫、王璟採取暫不受理與行政許可有關文件3個月的措施。2019年10月,證監會對世紀空間發出科創板股票發行註冊程序終止通知書。
王志超、李棟一在擔任浙江泰林生物技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保薦代表人過程中,未勤勉盡責,對發行人商業賄賂、相關方銀行賬户等情況的核查不充分。證監會對王志超、李棟一採取出具警示函的措施。
此外,之江生物、利元亨、森麒麟、寧武新材、信測標準等公司的保薦機構或保薦代表人等被採取監管談話、出具警示函等不同程度的監管措施。
“監管部門從嚴從重處罰,顯示了對中介機構違法違規行為的零容忍態度。”南開大學金融發展研究院院長田利輝指出,監管部門一直要求中介機構勤勉盡責,切實發揮“看門人”作用,在註冊制下,監管部門對中介機構的監管力度和要求更為嚴格。
(小標題)多名當事人被認定為不適當人選
因保薦項目發行人證券發行上市當年營業利潤比上年下滑50%以上,證監會對多位當事人採取暫不受理與行政許可有關文件3個月措施。
其中,肖濤、曹海毅保薦的凌雲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人)配股項目,發行人證券發行上市當年營業利潤比上年下滑50%以上,證監會對肖濤、曹海毅採取暫不受理與行政許可有關文件3個月措施的決定。任家興、陳雯保薦的江蘇永鼎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人)可轉債項目,發行人證券發行上市當年營業利潤比上年下滑50%以上,證監會對任家興、陳雯採取暫不受理與行政許可有關文件3個月的措施。
此外,多名當事人被認定為不適當人選。其中,孫煒、朱玉峯在履行上海中技樁業股份有限公司重組上市持續督導職責過程中,未按規定履行定期回訪、現場檢查等程序,未按規定對所利用的會計師工作進行審慎核查,走訪客户的方式不合理且流於形式等,證監會對孫煒、朱玉峯採取監管談話的措施。
李永昊在擔任上海富控互動娛樂股份有限公司收購上海宏投網絡科技有限公司51%股權財務顧問過程中,未對標的資產實控人在發行人實控人關聯企業繳納社保等異常情況保持必要的職業審慎並充分核查,未通過函證、訪談等方式對上市公司對外擔保情況進行核查,證監會對李永昊採取認定為不適當人選3個月的措施。
東方證券首席經濟學家邵宇表示,發行人是信息披露第一責任人,披露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完整;中介機構是整個資本市場的核心關鍵,中介機構應當誠實守信、勤勉盡責,對相關信息披露文件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承擔相應責任。監管部門也要壓實中介機構責任,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從重處罰、追責。
(小標題)強化監管 提升中介機構執業質量
中國證監會主席易會滿日前在中國發展高層論壇圓桌會上作主旨演講時指出,從目前情況看,不少中介機構尚未真正具備與註冊制相匹配的理念、組織和能力,還在“穿新鞋走老路”。
記者此前從接近監管人士處獲悉,監管部門正在積極研究完善相關制度規則,逐步提升保薦業務監管的規範性、標準化水平。積極推進保薦機構執業標準體系的建設,重點考慮對盡職調查、信息披露、輔導驗收等制度規則加以完善,細化執業標準,提高可操作性。逐步構建起全面覆蓋、責任清晰、層級分明的執業規則體系,進一步研究明確各中介機構之間的責任邊界。同時,也在考慮進一步研究優化發行定價、承銷配售等相關制度。
該人士介紹,針對“一查就撤”“帶病闖關”“提前佔坑”等市場關注的問題,監管部門會結合IPO申報項目現場檢查和現場督導情況逐步完善相關制度,加強監管執法,堅決遏制這些亂象。此外,監管部門還在推動構建投行業務質量管理體系,通過對保薦業務全鏈條、質控全流程、公司治理全方位的跟蹤評價,做到過程留痕,實時評價,結果公開,讓市場約束機制充分發揮“優勝劣汰”的作用,促進保薦機構主動歸位盡責,切實把好“入口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