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IPO前夕,深圳盛凌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盛凌電子”)實控人蔣志堅和前妻黃新鬧上法庭,由黃新控股的深圳市泰德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泰德康”)向法院請求蔣志堅停止擔任盛凌電子董事長等職務,同時賠償經濟損失1000萬元。如今該案件二審未開庭,而公司創業板IPO已進入已問詢階段。上述事項是否會對公司IPO造成影響目前仍未可知。此外,公司還面臨着研發費用率持續下滑的情形。
實控人身陷訴訟糾紛
在離婚多年後,盛凌電子實控人蔣志堅被前妻告上了法庭。
招股書顯示,盛凌電子實控人為蔣志堅,其直接和間接合計控制公司股權的比例為86.52%,同時擔任公司董事長、總經理職務。
早在2014年5月,蔣志堅與黃新協議離婚,雙方簽署離婚協議並對共同財產進行了分割。然而八年後,黃新卻在2022年6月以離婚後財產糾紛為由對蔣志堅提起訴訟,請求分割婚姻期間蔣志堅持有的包括盛凌電子以及盛凌電子控股股東深圳市盛凌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盛凌實業”)在內的企業股權。2022年11月黃新撤回該訴訟。
此外,2022年1月,黃新持股98%的泰德康以損害公司利益責任糾紛為由對蔣志堅提起訴訟,請求判令蔣志堅停止擔任盛凌電子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長、總經理;判令蔣志堅違反同業競爭從盛凌電子獲得的所有收入暫定600萬元,並賠償因其損害泰德康商業利益的行為受到的經濟損失400萬元。
2023年1月,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決書》,駁回泰德康的訴訟請求。2023年3月,泰德康向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二審上訴。截至招股書籤署日,該案件二審尚未開庭審理。
據瞭解,泰德康曾是盛凌電子貿易商,盛凌電子已於2021年停止與泰德康發生交易,並變更為由公司直接與終端客户進行交易。貿易商銷售轉變為直接銷售後同類產品售價略有上漲。
值得一提的是,1999年3月至今,蔣志堅一直擔任泰德康董事。而黃新於1996年11月至2021年3月曾擔任盛凌實業監事。
研發費用率持續下滑
報告期內,盛凌電子存在研發費用率持續下滑的情況。
招股書顯示,盛凌電子是一家從事連接產品研發、生產和銷售的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產品主要包括連接器、連接器組件等。
2020-2022年,盛凌電子研發費用率持續下滑,分別為11.86%、9.14%、8.54%,與同行可比公司平均值變動趨勢相反。報告期內,盛凌電子同行可比公司研發費用率平均值分別約為8.25%、8.07%、8.9%,2022年同比上升,且高於盛凌電子當期研發費用率。
投融資專家許小恆表示,研發費用率一定程度上能體現公司對研發的重視程度,在同行可比公司研發費用率平均提高的同時,擬IPO公司研發費用率出現下滑,會被投資者認為是一個不利的信號。如果未來同行公司加大研發投入,將很有可能在競爭中處於不利地位。
盛凌電子表示,公司研發費用率下滑主要受營收增長影響。財務數據顯示,2020-2022年,盛凌電子實現營業收入分別約為2.3億元、3.33億元、3.77億元;對應實現的歸屬淨利潤分別約為3293.97萬元、5252.88萬元、7148.77萬元。
本次創業板IPO,盛凌電子擬募集資金6.24億元,用於連接器產能擴充項目、研發中心升級建設項目以及補充流動資金項目,擬分別投入募資額4.35億元、8888.33萬元、1億元。
針對公司相關問題,北京商報記者向盛凌電子方面發去採訪函,不過截至記者發稿,未收到對方回覆。
北京商報記者 丁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