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明發集團“去家族化” 四兄弟齊齊退居幕後

由 老巧雲 發佈於 財經

觀點地產網 明發集團在努力抹去家族式印記。

7月17日午間,明發集團(國際)有限公司發佈公告稱,黃慶祝辭任執行董事兼集團首席執行官,黃連春辭任執行董事、集團首席運營官兼執行副總裁,及鍾小明獲委任為執行董事兼集團首席執行官,均自2020年7月17日起生效。

這不是一則簡單的人事變動消息。繼4月份董事會主席黃煥明、執行董事黃麗水辭任之後,黃慶祝、黃連春的連續離任,意味着明發家族四兄弟均離開了一線管理職位,退居幕後。

對於深奉家族式經營二十幾年的明發集團而言,這也不是一個簡單的決定。

但或許是無奈之舉,早前便有業內人士對觀點地產新媒體表示,港交所最新給予明發集團新的復牌指引,應該就包括了對內部管理監管及公司管理制度提出更高要求。

此前明發集團的停牌危機延續了四年多,遲遲未見覆牌。而於2019年,港交所給出的額外復牌條件當中,便提到了聚焦明發內部經營管理以及管理層誠信管理上。

就此看來,明發四兄弟齊齊離任,或許是為了望見不遠處的復牌曙光。

發家

福建人天生就是商人。閩商,以敢冒風險、愛拼會贏的標籤在商界馳名。

明發四兄弟是泉州人,但起家於廈門。1994年,作為家族老二的黃煥明與老三黃慶祝嗅到了廈門房地產的商機,並在此成立了廈門明發集團。而後,老大黃麗水與老四黃連春相繼加入明發集團。

在明發集團,黃煥明、黃慶祝雖為共同創辦人,但黃煥明才是實際掌舵人。

未離任之前,四兄弟在公司管理方面有着明確的分工。根據此前報道披露,黃煥明掌管着公司資金財務、投資情況,主管上市、宏觀戰略等方面。黃慶祝則主要負責廈門總部的事務,業務範圍主要在廣東和福建省,曾負責多個城市的商業廣場開發及營銷。

黃連春則分管南京總部,主要業務範圍在長三角、湖南、山東以及四川等地,此前南京的明發濱江新城、明發商業廣場等都是出自他之手。而黃麗水則專攻設計等技術方面。

具體權力方面,黃煥明對公司擁有絕對控制權,佔據55%的股權,其餘三兄弟分別佔15%的股權。

不管怎麼看,這都是一個典型的“家族式”企業,百分之百的控制權都握在家族手中。企業決策,也往往依靠自家人。

家族式經營在明發集團發展初期,或發揮了不小的作用。四兄弟齊心協力,打下了屬於明發集團的江山。

早在1998年,廈門前埔規劃還未清晰時,其拿下了13萬平方米的項目,開發了明發國際新城,最後取得了成功。從此以後,在未開發區域提前佈局大盤,鎖定發展紅利,成為明發集團的投資策略。

於2009年,明發集團成功登陸港交所,那是明發集團的高光時刻,也是四兄弟最為得意的時候。在上市當天,四兄弟還將母親接到香港,一起見證了明發集團的歷史性時刻。

2010年前後,不管是經營住宅還是商業項目,明發集團都凸顯了自身實力,當時集團毛利率一度維持在40%-50%的高水平。

一路順風順水。上市之後,明發集團更是加快了擴張腳步,在南京、揚州、上海、泰州等地紛紛落子。

“破滅”

但激進擴張之下總有隱患,表象的美好也總會破滅。

轉折發生於2013年,當時明發集團公司權益持有人應占綜合利潤約為13.99億元,同比減少約20.7%。向來發展勢頭不錯的明發集團,出現業績突降。

到2015年,明發集團的利潤甚至巨幅縮減至2609.4萬元,比2014年減少96.9%。

也正是2015年的年度業績,讓明發集團陷入停牌危機,即前會計事務所對其2015年年報“不發表意見”,財務數據真實性存疑,引發香港證監會責令停牌。

此後幾年,明發集團的業績都不甚理想,銷售起伏、不穩定。2015年-2019年,明發集團的合約銷售額分別為52億元、140億元、125億、163億元、113.1億元。

近些年的起起伏伏,業內人士大都認為,家族式管理是明發集團業績變動的主要原因。

作為集團創始人的黃煥明,近些年也風波不斷。於2014年,黃煥明被列入了“全國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2016年,原福建省副省長徐鋼落馬後,黃煥明泉州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這一職務被罷免,隨後配合了福建省紀委調查。

於2016年8月,明發集團委任黃慶祝及黃連春為董事會署理聯席主席,共同協助黃煥明履行其董事會主席的職責及責任,協助其在集團內的職務。

而再於2019年6月,黃煥明又一次被漳州市薌城區人民法院和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下達限制消費令,原因為未履行兩項案件判決結果所規定的義務,案件涉及借款合同糾紛和國內非涉外仲裁裁決。

而除了掌舵者黃煥明產生的負面影響,明發家族內部的眾多交易,也產生了一系列連帶問題。

據觀點地產新媒體此前報道,針對2015年年報審計問題,2019年公佈的獨立法證調查報告顯示,明發集團多宗與其他七間公司的資金流動交易,與明發董事局主席黃煥明的三名家庭成員有關,該等親屬曾為其中六間公司的法定代表、股東、董事及擔任其他職位;餘下一間公司則由黃煥明的兒子持有。

不難看出,家族式管理的弊端之下,對於企業的影響也十分明顯,除了上述所提,還有高度集權、所有權結構單一化、決策不科學、產權不明晰等多方面的問題。而這些,稍不小心,都會引發企業的危機。

淡化

諸如龍湖、碧桂園、雅居樂等此前典型的家族化企業,也早已實現交棒職業經理人的計劃。

2010年,碧桂園開始放緩步伐進行內部改革,曾經事必躬親的楊國強也大幅淡化中央集權;2011年,龍湖董事會主席吳亞軍宣佈辭去CEO一職時宣稱,希望以此加強公司的機構化、專業化和職業化程度;2014年,雅居樂也已將原董事會執行董事陳卓賢三兄弟及陸倩芳調任為非執行董事。

也許是時運必然,房企們也熟知,家族化管理的模式已無法適應日新月異的市場狀況。但對於明發集團而言,可能去家族化的進程更慢了一些。

直到2018年,才有消息稱黃麗水已逐漸淡化對企業的管理。而從2019年7月15日開始,明發集團設非執行董事一職,由董事會主席黃煥明擔任。

自2020年3月31日開始,黃煥明也不再擔任公司提名委員會主席及薪酬委員會成員。

去家族化有了些許動態。此番四兄弟的退居幕後,或為明發集團帶來新的可能性。

公告中稱,黃慶祝及黃連春各自認為此乃合適時機讓公司在董事會層面上進一步邁進專業管理,亦為彼等的合適時間退出董事會。可見明發集團“去家族化”的決心。

而獲委任為執行董事兼集團首席執行官的鐘小明,在房地產行業擁有超過20年經驗,精於項目管理。自2009年至2014年期間,鍾小明擔任公司副總裁,負責集團的項目管理營運。

後短暫離開,於2015年至2019年期間,鍾小明曾任中冶置業(福建)有限公司的總經理。

而4月份那則人事變動,林家禮獲調任為非執行董事,並獲委任為董事會主席。而伍文峯獲委任為公司執行董事兼授權代表。

其中,林家禮目前為香港數碼港管理有限公司主席、麥格理基礎設施及有形資產亞洲的香港及東盟區非執行主席兼首席顧問、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創新、科技及再工業化委員會委員、香港城市大學顧問委員會成員及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民政事務總署大廈管理糾紛顧問小組召集人。

從過往履歷可以看到,林家禮擅長於金融機構、金融科技,對於銀行業、金融業都頗有研究,能為明發集團帶來更好的金融資源。而高級工程師出身的鐘小明,善於項目管控,能為明發集團項目運營帶來起色。

術業有專攻,或許職業經理人專業的管理和建議更能助推房企往前。在如今的房地產市場上,家族化模式被職業經理人模式取代亦是自然而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