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訪納入信用評價?信用懲戒不應泛化

上訪納入信用評價?信用懲戒不應泛化

據報道,繼去年“獻血加信用分”引起熱議後,隨着社會信用創新按下“快進鍵”,部分地區不同程度出現懲戒過頭、信用濫用等亂象,一些地方的信用建設僅靠文件驅動,用“文件落實文件”;還有些地方將上訪、招商納入信用評價,造成了負面影響。

社會信用管理原本是好事,但如果操作不當,容易導致信用政策流於形式,甚至造成信用懲戒泛化,必須加以改變。

首先,要打破徵信“大籮筐”。在少數地區,徵信就像一個“大籮筐”,不少社會問題都被以“文明”“道德”“誠信”等名義,裝入這個“大籮筐”裏,無形中被再次加上了一把“信用鎖”。

其次,要避免“土政策”任性加碼。據報道,2019年以來,多地發佈信用新規,一些地方還推出了各具特色的“地方信用分”,如“西楚分”“惠信分”“茉莉分”“白鷺分”等。乍看起來,這些更像“政策創新”,實際上全面權衡下來,卻顯得不夠慎重,有隨意解讀社會信用建設之嫌。

再次,要補上信用管理“規制短板”。當前,信用體系建設不斷加快,信用管理規制的缺乏也暴露得更加明顯。一方面,一些明顯不適合信用管理的行為,也用信用機制調整。另一方面,為創新而創新,信用管理成為“特大號工具箱”。

總之,對信用懲戒泛化亂象要加以有效遏制,必須多措並舉。比如,明確信用懲戒種類,健全和規範信用懲戒,避免不當聯結和信用歧視;建立健全失信行為分類管理機制、失信行為處罰措施公開機制等。這些問題都不容忽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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