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國證券業協會公佈2023年證券公司債券業務執業質量評價結果。其中,開源證券的評級結果降為B。
分析發現,2023年11月,開源證券在寶潤達持續督導過程中未能勤勉盡責,收到河南證監局出具的警示函。同月,開源證券在保薦箭鹿股份公開發行並上市項目中存在違規,收到北交所下發的警示函。
債券業務執業質量降為B2023年7月,修訂後的《證券公司債券業務執業質量評價辦法》(以下簡稱“《評價辦法》”)正式發佈並實施。
此次執業質量評價是對各參評證券公司2022年公司債券業務情況開展的綜合性評價,同時適度兼顧評價期後至評價結果發佈前部分證券公司重大違規事項的影響。企業債券將在下一年度納入評價範圍。根據《評價辦法》,評價結果分為A、B、C三類,其類別的劃分主要反映參評證券公司債券業務合規內控、執業質量與服務能力的相對水平,不涉及對證券公司資信狀況和業務資格的評價。
公開數據顯示,開源證券的債券業務執業質量評級被降為B。2021、2022年度,開源證券的債券業務執業質量評級均為A。
因持續督導過程中未能勤勉盡責被監管警示麪包財經翻查資料發現,開源證券於2023年11月被河南證監局出具警示函。
文件顯示,開源證券督導的寶潤達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寶潤達)現場檢查中,發現寶潤達存在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方資金佔用問題。你公司作為寶潤達主辦券商,在持續督導過程中,未能勤勉盡責、認真履行審慎核查義務,未能及時發現寶潤達實際控制人及關聯方資金佔用,未能有效督導寶潤達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地披露信息,違反了《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督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61號)第六條、《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督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90號)第六條的規定。
此外,北交所於2023年11月下發《關於對開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責任主體採取自律監管措施的決定》(北證監管執行函〔2023〕19號)。
根據《決定》內容,開源證券及保薦代表人在保薦箭鹿股份公開發行並上市項目中存在以下違規:“一、對發行人收入函證程序執行不到位;二、對發行人關鍵人員的異常資金流水核查不充分;三、申報文件披露內容與保薦工作底稿不一致;四、保薦機構內控制度執行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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