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州長加文-紐森週三簽署一項法案,要求總部設在該州的上市公司在2021年底前必須在其董事會內加入少數羣體成員。
該法案要求總部設在加州的上市公司在明年年底前至少增加一名來自代表性不足羣體的董事會成員,這些羣體包括非裔美國人、西班牙裔、拉美裔、亞裔、太平洋島民、美洲原住民、夏威夷原住民、阿拉斯加原住民,以及同性戀、雙性戀或變性者。 到2022年底,擁有至少九名董事會成員的公司將需要至少三名來自這些羣體的董事,而擁有四至八名董事會成員的公司將需要至少兩名這樣的董事。
加州州長加文-紐森週三簽署一項法案,要求總部設在該州的上市公司在2021年底前必須在其董事會內加入少數羣體成員。
該法案要求總部設在加州的上市公司在明年年底前至少增加一名來自代表性不足羣體的董事會成員,這些羣體包括非裔美國人、西班牙裔、拉美裔、亞裔、太平洋島民、美洲原住民、夏威夷原住民、阿拉斯加原住民,以及同性戀、雙性戀或變性者。 到2022年底,擁有至少九名董事會成員的公司將需要至少三名來自這些羣體的董事,而擁有四至八名董事會成員的公司將需要至少兩名這樣的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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