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獲悉,宇信科技(300674.SZ)發佈公告,該公司副總經理王野先生的配偶劉宇娜女士於2020年5月19日起至2020年10月26日期間買賣公司股票,前述交易違反了上市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及其配偶不得在窗口期買賣股票的規定,同時構成了短線交易。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收到劉宇娜女士上述交易所得收益86,240 元及王野先生的處罰金額50,000元。
經核查,劉宇娜女士自2020年5月19日至2020年10月26日期間,通過其本人賬户合計買入宇信科技31,300股,成交金額1,462,262.00元;合計賣出8,000股,成交金額456,360.00元。截至目前,劉宇娜女士尚持有公司股票23,300股。
劉宇娜女士上述交易公司股票的行為違反了《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第3.8.15條等相關規則中關於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證券事務代表及前述人員的配偶不得在窗口期買賣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的規定;同時違反了《證券法》第四十四條、《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第3.8.14條等相關規定,構成了短線交易。
公司知悉此事後高度重視,及時調查瞭解相關情況,王野先生及劉宇娜女士亦積極配合、主動糾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