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在2020年年報中披露資金佔用情況 福鞍股份(603315.SH)被責令改正

智通財經APP獲悉,1月28日,遼寧證監局對遼寧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福鞍股份,603315.SH)採取責令改正措施。遼寧證監局對該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發現該公司在內部控制方面、信息披露方面、公司治理方面存在問題。其中,公司未在2020年年報中披露與鞍山韓湖機械金屬有限公司、遼寧華聖模具有限公司、鞍山衡棟樹脂固化劑有限公司及鞍山信泰熱力有限公司的關聯關係。2020年,公司與上述四家公司發生採購、銷售業務合計金額為10,158.03萬元,公司未按照關聯交易進行披露,且未履行關聯交易決策程序。2020年,公司向關聯方提供資金5,000萬元,後又收回。上述資金往來構成關聯方非經營性佔用上市公司資金,公司未在2020年年報中披露上述資金佔用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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