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北京3月29日訊 昨日晚間,第一創業(002797.SZ)披露了2021年年度報告。2021年,第一創業實現營業收入32.55億元,同比增長4.32%;實現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7.45億元,同比減少8.29%;實現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淨利潤7.32億元,同比減少5.34%;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12.31億元,去年同期為-1.90億元。
今日,第一創業股價下跌,截至收盤報5.77元,跌幅1.87%。
第一創業擬以現有總股本42.02億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0.40元(含税),實際分配現金紅利為1.68億元,佔公司2021年當年實現的可供分配利潤的36.94%。公司剩餘的未分配利潤轉入下一年度。
2021年,第一創業基本每股收益0.18元/股,比上年同期減少14.29%;加權平均淨資產收益率5.26%,較上年同期下降2.05個百分點。
截至2021年末,第一創業資產總額431.47億元,同比增長6.18%;負債總額281.58億元,同比增長7.47%;資產負債率為56.43%,較上年同期上升0.69個百分點;流動比率為192.05%,較上年同期上升5.86個百分點;速動比率為192.05%,較上年同期上升5.86個百分點。
主營業務分類別來看,第一創業證券經紀及信用業務收入為8.03億元,比上年同期增長42.36%,營業利潤率35.17%;自營投資及交易業務收入為3.56億元,比上年同期減少47.08%,營業利潤率85.87%,同比下降3.47個百分點;固定收益業務收入為4.03億元,比上年同期增長13.17%,營業利潤率46.30%,同比上升11.17個百分點;投資銀行業務收入1.70億元,比上年同期減少43.39%;資產管理業務收入為10.88億元,比上年同期增長33.91%,營業利潤率26.83%,同比下降17.06個百分點;私募股權基金管理與另類投資業務收入為1.49億元,比上年同期減少14.45%,營業利潤率33.25%,同比下降15.25個百分點;其他業務收入為2.90億元,比上年同期增長19.34%。
資產管理業務方面,截至報告期末,第一創業券商資管業務受託管理資金總額584.53億元,較2020年末減少137.42億元;公司控股子公司創金合信設立並在存續期的產品322只,其中特定資產管理計劃243只,證券投資基金79只。截至2021年12月31日,創金合信受託管理資金總額8107.15億元,較2020年末上升2425.58億元,增幅為42.69%。
投資銀行業務方面,報告期內,股權融資業務方面,一創投行完成IPO項目2單、定向增發項目3單,總承銷金額31.39億元;債權融資業務方面,一創投行完成公司債項目27單、企業債項目2單,總承銷金額119.50億元;財務顧問業務方面,一創投行完成2021年A股市場第二大資產規模併購重組項目——冀東水泥併購重組項目,項目交易對價136.23億元,募集配套資金總額20億元。
證券經紀及信用業務方面,2021年,公司新增客户數18.80萬户,較2020年增長27.97%;日均資產2145.61億元,較2020年增長18.25%。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融資融券本金餘額72.89億元,同比增長28.67%,融資餘額市場份額同比增長12.09%
2021年,第一創業信用減值損失為7776.32萬元,同比減少64.21%,主要系本期金融資產計提的減值準備減少。其中,其他債權投資信用減值損失1.01億元。
截止2021年末,第一創業在職員工3481人,包含母公司在職員工2788人,主要子公司在職員工693人。
2021年末,第一創業應付職工薪酬9.89億元,上年同期為9.32億元。
2021年,第一創業支付給職工以及為職工支付的現金為13.26億元,上年同期為10.25億元。
經計算,2021年,第一創業員工年度薪酬福利總額為13.83億元,上年同期為13.19億元,同比增長4.85%。
報告期內,第一創業共受到2次處罰。
2021年5月21日,中國證監會向公司全資子公司一創投行及付林、梁詠梅出具《關於對第一創業證券承銷保薦有限責任公司及付林、梁詠梅採取出具警示函監管措施的決定》([2021]38號),事由為:中國證監會發現一創投行及付林、梁詠梅在保薦祖名豆製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過程中,在提交的保薦工作報告等材料中,未及時報告、披露發行人及其董事長蔡祖明涉嫌行賄的行為及該事項對發行人的影響,從而違反了相關法律法規要求。
2021年6月25日,深圳證監局向公司出具《關於對第一創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採取責令改正並責令增加內部合規檢查次數行政監管措施的決定》([2021]60號),指出公司在私募資產管理業務中風險管控方面的問題,個別資管計劃為商業銀行規避監管要求提供通道服務等,因此對公司採取相應的行政監管措施。
此外,報告期內,第一創業新增訴訟、仲裁2起。
1、與民生加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民生加銀”)損害賠償糾紛。2019年7月11日,民生加銀作為管理人設立的資產管理計劃(以下簡稱“民生加銀產品”)與公司管理的資產管理產品進行了債券質押式協議回購交易。交易到期後,公司管理的資產管理產品未及時向民生加銀產品支付回購資金及利息。2021年12月27日,民生加銀以公司管理的資產管理產品存在侵權行為為由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公司承擔侵權賠償責任、民生加銀支出的律師費和訴訟費用合計32,117,259.68元。目前本案正在審理過程中。
2、與雲南兆隆企業管理有限公司(原深圳市星期六投資控股有限公司)、LYONE GROUP PTE.LTD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糾紛。2017年8月24日、2017年11月1日,公司作為管理人代表資產管理計劃與雲南兆隆企業管理有限公司(原深圳市星期六投資控股有限公司)、LYONE GROUP PTE.LTD(以下簡稱“融資人”)先後完成了兩筆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質押標的均為星期六(證券代碼002291)。兩筆合約到期後,融資人均未按時完成購回構成違約。2020年9月30日,公司通過強行平倉,融資人償還完畢全部本金並被扣收違約金。
融資人提起仲裁,請求仲裁機構裁決公司和資產管理計劃向融資人賠償損失、返還違法扣收的違約金及相應税費、承擔融資人支出的律師費及仲裁費用合計217,500,536.88元。2022年1月16日,仲裁機構開庭審理本案。目前本案正在審理過程中。
除上述披露事項外,第一創業及控股子公司無主動起訴的尚未取得終審判決、裁決或未執行完畢的其他訴訟、仲裁案件(不含資產管理案件、第三方待起訴案件和通道類業務案件);第一創業及控股子公司被訴案件7起,涉案金額(本金)約為3,355.26萬元。
此外,截至報告期末,第一創業在已公告的定期報告中披露過的主要未決訴訟、仲裁事項有9起。
1、與北京弘高慧目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弘高慧目”)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糾紛。2021年2月23日,法院裁定受理弘高慧目破產清算並啓動債權申報,公司作為債權人已申報其債權;2021年3月17日,法院裁定執行程序中止;2021年4月27日,公司作為債權人蔘加了弘高慧目第一次債權人會議。
2、與開曉勝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糾紛。2021年11月,法院裁定終結本次執行程序,如公司發現開曉勝符合恢復執行程序的條件,則可申請恢復執行。
3、與錦州中科綠色電力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錦州中科”)、阜新中科環保電力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阜新中科”)的金融借款合同糾紛。錦州中科:2021年12月28日,法院裁定通過擔保人安徽盛運環保(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相關的《重整計劃(草案)》,公司向破產管理人申報了債權,並參加了債權人會議。阜新中科:2021年3月4日,法院立案執行;2021年12月28日,法院裁定通過擔保人安徽盛運環保(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相關的《重整計劃(草案)》。公司向破產管理人申報了債權,並參加了債權人會議。
4、兩起與曹永貴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糾紛。2021年1月4日,兩起曹永貴案件的部分質押股票分別已通過司法拍賣平台完成拍賣。2021年3月15日,法院已對其中一起案件出具裁定結案。2021年12月,為實現未清償的債權,公司提起普通程序訴訟,目前溝通法院立案中。
2021年8月6日,經公司申請,法院對另外一起案件終止執行後恢復執行。2021年10月27日,法院擬拍賣曹永貴名下所持全部金貴銀業股票,拍賣所得款項用於償還公司債務。前述司法拍賣已於2022年1月6日進行。
5、與蘇州茂裕投資中心(有限合夥)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糾紛(以下簡稱“蘇州茂裕”)。2021年1月28日,公司起訴要求蘇州茂裕償還剩餘全部欠款且法院已隨後立案。2021年7月30日,公司申請撤訴並恢復執行。2021年8月9日,法院同意公司撤訴。目前在對質押股票進行處置過程中。
6、與北京安策恆興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北京安策”)質押式證券回購糾紛。2021年4月1日,法院一審判決公司勝訴。北京安策上訴後,公司於2021年9月收到二審勝訴判決。隨後,公司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並獲受理。目前,本案正在執行過程中。
7、與新沂必康醫藥產業綜合體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沂必康”)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糾紛。2021年6月8日,法院做出基本支持公司請求的一審判決。2021年6月15日,新沂必康破產重整案被受理後,其涉及的民事執行程序均因此中止。2021年9月24日,公司向新沂必康破產管理人申報債權。2021年10月15日、2021年11月24日,法院分別裁定受理新沂必康和陝西北度、江蘇嘉萱等40餘家公司合併破產重整。2022年2月28日,公司參加第一次債權人會議。
8、與何巧女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糾紛。2021年6月23日,本案一審開庭,目前等待法院作出一審判決。
9、與秦朝暉證券回購合同糾紛。由於“公司與秦朝暉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糾紛一案”未能足額實現公司債權,公司於2021年1月27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秦朝暉償還剩餘全部欠款。2021年3月15日,法院正式立案。2021年6月29日,本案一審開庭審理。2021年8月30日,法院作出一審判決,支持公司大部分請求。2022年2月,一審判決生效,公司勝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