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北京1月28日訊 今日,江蘇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富淼科技”,688350.SH)在上交所科創板上市,開盤報21.36元,漲57.29%,盤中最高報27.75元,最低報20.98元。截至今日收盤,富淼科技報26.35元,漲94.04%,成交額4.90億元,振幅49.85%,換手率81.19%。
富淼科技主要從事功能性單體、水溶性高分子、水處理膜及膜應用的研發、生產和銷售,同時針對集中區內企業提供能源外供。
2017年至2020年1-6月,富淼科技營業收入分別為9.94億元、11.16億元、11.30億元、5.15億元;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分別為5.91億元、7.51億元、8.69億元、3.89億元。
同期,富淼科技歸母淨利潤分別為7693.61萬元、6661.99萬元、8524.60萬元、5756.42萬元;扣非後歸母淨利潤分別為7803.48萬元、7709.95萬元、8236.25萬元、5334.29萬元;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5646.86萬元、7901.89萬元、1.97億元、1.04億元。
2017年末至2020年6月末,富淼科技資產合計分別為11.58億元、12.92億元、12.76億元、12.37億元,其中,貨幣資金分別為8165.95萬元、1.08億元、1.28億元和1.68億元。
同期,富淼科技負債合計分別為3.49億元、4.11億元、3.70億元、3.15億元,其中,短期借款分別為1.23億元、1.06億元、8329.32萬元、7354.08萬元。
2020年1-9月,富淼科技實現營業收入8.19億元,同比下降0.48%;歸屬於母公司股東的淨利潤8885.76萬元,同比增長38.99%;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歸屬於母公司股東的淨利潤8210.52萬元,同比增長31.75%;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1.44億元,同比增長2.84%。
富淼科技預計2020年1-12月可實現營業收入區間為10.40億元至11.08億元,同比下降8%至2%;預計實現的歸屬於母公司的淨利潤區間為1.01億元至1.08億元,同比上升18%至26%;預計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歸屬於母公司股東的淨利潤區間為9400萬元至1.01億元,同比上升14%至22%。
2020年9月25日,上交所科創板股票上市委員會2020年第80次審議會議召開,審核結果顯示,同意富淼科技首發上市。
上市委會議提出問詢的主要問題有:
1.請發行人代表:(1)結合水處理膜及膜應用技術相關的運營服務在報告期內的增長情況,分析相關無形資產減值測試中所預測的未來收入的可實現性;(2)説明在運營服務規模快速增長的背景下,發行人是否已在管理體系上做好相應準備;(3)結合分離膜設備的市場前景、競爭情況,分析與包括國外廠家在內的競爭對手相比較的競爭優勢與劣勢。請保薦代表人發表明確意見。
2.請發行人代表結合部分核心技術系通過股東出資等方式而非自行研發取得的情況,分析在募投項目實施後產品領域有所拓寬、產能大幅增加的情況下,發行人是否具備相應的技術儲備及持續研發能力以適應未來業務的發展。請保薦代表人發表明確意見。
3.請發行人代表:(1)結合所在地區及園區環保政策及監管的最新情況,説明發行人各項危險化學品登記及許可手續的辦理情況,分析是否存在無法獲得許可的風險;(2)針對募集資金投資項目,説明是否已辦理相關環保監管許可手續。請保薦代表人説明對發行人環保投入及合規情況所作的核查程序及結果,並發表明確意見。
富淼科技本次於上交所科創板上市,發行數量為3055.00萬股,發行價格為13.58元/股,保薦機構為華泰聯合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保薦代表人為蔡福祥、時鋭。富淼科技本次募集資金總額為4.15億元,扣除發行費用後,募集資金淨額為3.67億元。
富淼科技最終募集資金比原計劃少2.33億元。富淼科技於1月25日披露的招股説明書顯示,公司擬募集資金6.00億元,其中,2.87億元用於年產3.3萬噸水處理及工業水過程專用化學品及其配套1.6萬噸單體擴建項目,1.08億元用於950套/年分離膜設備製造項目,6900.00萬元用於研發中心建設項目,1.36億元用於補充流動資金。
富淼科技本次上市發行費用為4794.58萬元,其中保薦機構華泰聯合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獲得保薦承銷費用3235.39萬元,中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及北京北方亞事資產評估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獲得審計驗資評估費用900.00萬元,北京市中倫文德律師事務所獲得律師費用188.68萬元。
本次發行的戰略配售由保薦機構相關子公司跟投、富淼科技的高級管理人員和核心員工參與本次戰略配售設立的專項資產管理計劃構成,其中華泰聯合證券跟投機構為華泰創新投資有限公司,獲配股數152.75萬股,獲配金額2074.35萬元,限售期為24個月;富淼科技的高級管理人員和核心員工參與本次戰略配售設立的專項資產管理計劃為華泰富淼科技家園1號科創板員工持股集合資產管理計劃(以下簡稱“富淼科技員工資管計劃”),獲配股數305.50萬股,獲配金額4148.69萬元,對應配售經紀佣金為20.74萬元,限售期為12個月。
富淼科技“牛散”實控人曾受處罰。據華夏時報,申報稿顯示,富淼科技的實際控制人施建剛直接持有飛翔股份79.60%的股份,通過華安投資間接控制飛翔股份5.04%的股份,是飛翔股份控股股東,而飛翔股份控制富淼科技64.89%的股份。
根據資料,施建剛1961年出生,是工商管理碩士,住址為江蘇省張家港市鳳凰鎮徐市街。他19歲開始工作,從1980年7月開始在張家港助劑廠工作三年,隨後轉到張家港試劑廠工作三年;1986年8月,施建剛25歲時開始擔任張家港市天星化工廠廠長,直至1993年6月;1993年7月至2000年12月,任張家港市飛翔特種化學品廠廠長;1996年1月至今,任飛翔股份、飛翔研究院等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董事長。
據瞭解,2013年以來,施建剛還一直在富淼科技擔任董事一職,然而在2016年10月,施建剛因受到行政處罰,主動申請辭去董事職務。
記者檢索發現,廣東證監局曾在2016年8月發佈一則行政處罰決定,對施建剛信息披露違法行為責令改正,處以警告,並處罰款38萬元;對施建剛短線交易違法行為處以警告,並處罰款6萬元;兩項合計罰款44萬元。
根據處罰詳情,施建剛未按照規定披露的信息主要是:其在2012年參與認購東華能源非公開發行股票,共認購1506.02萬股(後因“10轉10”,共持有3012.05萬股);2014年6月,東華能源再次定增,為規避信息披露要求,施建剛借用了其名下公司投資部職員施某的證券賬户參與認購。
在2014年6月16日、17日、18日,施建剛通過職員施某證券賬户買入東華能源股票153.64萬股,佔東華能源總股本的0.22%;2014年6月23日,施建剛以職員施某名義參與了東華能源的非公開發行,認購股票2346.52萬股,佔東華能源發行後總股本的3.39%。
由於施建剛隱瞞了職員施某的代持行為,導致施建剛名下的東華能源股票佔比為4.35%,達不到信披標準。但實際上,截至2014年6月23日,施建剛本人及通過職員施某持有東華能源的股票為5512.21萬股,佔東華能源總股本的7.96%,已達到“舉牌”標準,按規定應在交易後三日內通知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東,要進行股東權益變動披露,且不能出現短線交易行為。施建剛規避5%紅線,應該是為了能夠更加方便地買賣東華能源股票,而不用受到市場關注,規避了監管。”江蘇一位券商人士表示。
2014年7月8日至7月11日,施建剛賬户共買入東華能源股票66.5萬股;2014年7月28日至8月4日,施建剛名下賬户共賣出東華能源股票66.5萬股;2015年8月27日、28日,施建剛名下賬户共買入東華能源13.57萬股,並在5天后將其賣出。廣東證監局認定這些交易構成短線交易。
“廣東證監局處罰的施建剛就是公司的實控人。”上述富淼科技證券部工作人員回覆《華夏時報》記者稱,報告期內,施建剛未直接參與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活動,目前其對公司的影響力僅表現為通過其控股的飛翔股份對公司行使正常的股東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