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社保繳費時間確定,1月11日起開始正常繳納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近日發佈通知,對2020年12月辦理社會保險業務事項進行補充,並對2021年1月繳納社會保險費時間做出安排。

各企業和靈活就業人員應於12月25日前向税務部門繳納2020年11月社會保險費。2020年12月26日至2021年1月10日,除定點醫療機構變更業務、異地安置備案業務、社會保障卡服務業務外,各項社會保險經辦、繳費業務停止辦理。2021年1月11日起恢復辦理。

對於2021年1月繳納的社會保險費,企業正常繳費的,應於2021年1月11日至25日向税務部門繳納2020年12月正常應繳費款。已簽訂《銀税三方(委託)劃繳協議》的企業,可通過已安裝的“單位社會保險費管理客户端”選擇“税庫銀聯網繳税”方式自行確認繳費,也可使用“銀行批量扣款”方式完成繳費,2021年1月批量扣款日為1月13日和20日,請確保用於繳費的銀行賬户餘額充足(對於“銀行批量扣款”不成功的企業,可在限繳期內採用除“銀行批量扣款”外的其他方式完成繳費)。未簽訂《銀税三方(委託)劃繳協議》或無法通過“税庫銀聯網繳税”方式繳費的單位,可打印《銀行端查詢繳税憑證》,持該憑證至商業銀行完成繳費。

2021年1月份,企業辦理社會保險費補繳業務時間為1月11日至25日,繳費截止時間為1月28日。

靈活就業人員2021年1月社會保險費由税務部門於1月11日、18日組織各合作銀行批量扣款,請確保用於繳費的銀行賬户餘額充足。1月12-17日、19-25日的工作日,中國農業銀行、北京銀行全市各網點均開通個人銀行查詢繳費業務(個人銀行查詢繳費業務請在當日15:00前辦理)。

來源 北京日報客户端 | 記者 代麗麗

編輯 徐慧瑤

流程編輯 劉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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