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基金報記者 秦薇
又有港股上市公司前高管內幕交易罪成。
11月10日,香港證監會(“證監會”)稱,香港特區原訟法庭已裁定華夏能源控股(8009.HK)前執行董事兼行政總裁易芳芳,及其侄女危娟和危娟的丈夫黃軼,在2016年內幕交易上市公司千里眼控股有限公司(“千里眼”)的股份,從中獲利共計1290萬港元。
千里眼正是港股鴻海系公司訊智海(8051.HK)的前身,2016年4月,富士康母公司鴻海精密工業通過旗下子公司Foxconn(Far East)收購千里眼50.07%的股權,隨後公司更名為訊智海。而內幕交易案涉及的內幕信息正是鴻海精密工業的這筆收購。
1個月非法獲利1290萬
證監會資料顯示,2016年2月底至4月12日期間,易芳芳以千里眼控股股東代表的身份,參與有關收購的磋商,並獲得了有關收購建議的資料。
2016年4月12日,千里眼的股份暫停買賣,14日千里眼發佈公告,宣佈鴻海精密工業通過旗下子公司Foxconn(Far East)以每股0.55元收購其50.07%股權。
法庭判決顯示,2016年3月1日至4月12日期間,易芳芳通過危娟和黃軼在匯富金融、光大證券(香港)和大華繼顯(香港)的交易賬户,以均價0.4295港元/股合計買入2272萬股千里眼的股份。
4月14日發佈收購公告後,千里眼股價大漲,從2016年4月15日到5月20日一個多月的時間裏,易芳芳以均價1.259港元/股賣出1565萬股,獲利1290萬港元。
證監會法規執行部執行董事魏建新(Thomas Atkinson)表示,法庭的裁決確認了證監會在展開法律程序時提出的指控。在市場上,投資者難以察覺是否正與不法分子交易,或避免與他們進行交易,因此很容易成為這種失當行為的受害者。將這些交易還原才是正確及公平的做法,讓無辜的投資者儘可能回覆至他們進行交易之前的狀態。
跨境凍結資產
早在2016年,證監會就已經對三人提起訴訟,但由於香港特區法律程序較長,案件直到現在才做出裁定。
證監會表示,易芳芳在調查開始後不久便離開了香港特區,另兩名被告則一直居住在深圳。2016年8月12日後,易芳芳已不再擔任華夏能源控股執行董事兼行政總裁一職。
為確保三人不會在調查和等待開庭期間將資產轉移離境,證監會在2017年1月從法庭獲得臨時強制令,將易芳芳價值約2590萬港元的資產凍結,同時要求危娟和黃軼向法庭繳存1290萬港元,以免在其裁定須對內幕交易承擔法律責任時,任何要求他們交出利潤、回覆原狀或罰款的命令都無從發揮效力。
在頒佈裁決時,法庭表示證監會申請頒令退還交易所涉及的非法利潤是可取的做法。法庭將另擇日期,針對證監會尋求的濟助命令作出裁決,即決定所需退還的非法所得的具體金額,以及其他可能的處罰。
編輯:艦長
來源:中國基金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