恆投證券(01476)收到監管部門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

智通財經APP訊,恆投證券(01476)公佈,近日,該公司上海九江路證券營業部(以下簡稱“營業部”)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海監管局(以下簡稱“監管部門”)下發的 《 關於對恆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九江路證券營業部採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 》 滬證監決( 2021 ) 165 號,原文內容如下:

“經查,我局發現你營業部( 913101048322660209 )存在以下問題:你營業部在 2020 年 2 月至 5 月的銀行渠道引流開户活動中將開户獎勵簡單與開户數、客户資產值等掛鈎,未將員工展業行為的合規性、客户投訴情況等作為考核的重要內容,不符合 《 關於加強證券經紀業務管理的規定 》 (證監會公告 ( 201 0 ) 11 號)第四條第四項的規定;你營業部投資顧問向客户提供投資建議時的依據不夠充分合理,不符合 《 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暫行規定 》 (證監會公告( 2020 ) 20 號)第十六條的規定;你營業部未對客户交易區進行視頻監控,未能保存交易時段客户交易區的監控錄像資料,不符合 《 關於加強證券期貨經營機構客户交易終端信息等客户信息管理的規定 》 (證監會公告( 20 13 〕 30 號)第十二條第二款的規定。

上述情形反映出你營業部合規管理存在缺陷,內部控制有待完善,違反了 《 證券公司和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合規管理辦法 》 (證監會令第 133 號,經證監會令第 166 號修訂)第六條第四項的規定。根據 《 證券公司和證券投資墓金管理公司合規管理辦法 》 第三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我局決定對你營業部採取責令改正的監督管理措施。你營業部應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 3 個月內完成整改,並向我局提交書面整改報告。”

公告稱,公司將進一步加強對營業部的合規管理,切實提高合規管理水平,並積極與監管部門溝通,嚴格落實整改監管措施決定。目前,公司經營情況正常,以上行政監管措施不會對公司生產經營、財務狀況及償債能力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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