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興銀行(01111)公佈,就越秀企業(集團)有限公司建議根據公司條例第673條以協議安排方式將創興銀行有限公司私有化,於2021年8月23日,要約人自Bauhinia 97 Ltd.(中遠海運(香港)有限公司的全資附屬公司,於本公告日期持有1982.3萬股股份)(不可撤回承諾股東)接獲不可撤回承諾,據此(其中包括),不可撤回承諾股東已不可撤回及無條件地向要約人承諾,其將於法院會議及股東特別大會上行使或促使行使其於不可撤回承諾日期持有的股份,其於不可撤回承諾日期後可能擁有權益的股份,及於不可撤回承諾日期後所載有關股份可能衍生的任何其他股份(統稱“不可撤回承諾股份”)附帶的所有投票權,以投票贊成批准及落實建議及計劃所需的任何決議案(不論是否經修訂)以及任何其他必要或與建議及計劃有關的決議案。
不可撤回承諾為無條件。
倘建議失效或被撤回而並無於各方面成為無條件,則不可撤回承諾股東於不可撤回承諾項下的責任將告終止。上述情況是不可撤回承諾股東於不可撤回承諾項下的責任將告終止的唯一情況。
於本公告日期,不可撤回承諾股份合共包括約1982.3萬股股份,佔已發行股份約 2.04%、計劃股份約8.14%及獨立計劃股份約12.68%。
文章來源:智通財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