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存取現金超5萬元需登記 對正常業務有何影響?

  【經濟觀察】個人存取現金超5萬元需登記,對正常業務有何影響?

  近日,一則“個人存取現金超5萬元要登記”的消息成為熱搜話題,引發社會廣泛關注和討論。

  這一消息源自央行、銀保監會及證監會3部門聯合發佈的《金融機構客户盡職調查和客户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保存管理辦法》,該辦法將於3月1日起正式實施。

  具體來説,這一新規對普通人的影響,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在銀行辦理存取款業務時,單筆存款超5萬元或者外幣等值1萬美元以上現金需要登記資金來源,比如工資、獎金、副業收入等;二是單筆取款超5萬元或外幣等值1萬美元以上現金需要登記資金用途,比如裝修、買房、做生意等。

  值得注意的是,這一規定適用範圍僅限於現金的存取,而網絡支付、手機轉賬等不受影響。

  針對網友普遍擔心的是否會影響正常存取款業務、是否會泄露個人隱私等問題,相關部門負責人近日回應稱,此舉旨在預防和遏制洗錢和恐怖融資活動,規範金融機構客户盡職調查等行為。

  統計顯示,目前我國超過5萬元的現金存取業務筆數僅佔全部現金存取業務的2%左右。總體上看,新規對客户辦理現金業務影響較小。不會影響居民正常現金存取款業務,也不會影響業務辦理的便利程度,相關部門還將嚴格監管居民個人信息和隱私的保護,避免泄露。

  目前,在支付寶、微信等移動支付快速發展的當下,居民在日常交易中使用現金的情況較少。但現金具有不記名、不可追蹤、交易成本低等特點,為非法跨境資金流動、部分貪污受賄等違法犯罪活動提供了可乘之機。

  央行有關負責人指出,近年來,隨着金融產品和業務模式發生變化,金融行業反洗錢工作出現一些新挑戰。為提升我國洗錢和恐怖融資風險防範能力,需要進一步完善反洗錢監管制度,加強反洗錢監管,提升金融機構反洗錢工作水平。

  反洗錢一直是近年金融業的一個工作重點,我國一直在不斷完善反洗錢制度。監管部門早在2007年就已制定了《金融機構客户身份識別和客户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保存管理辦法》。在適用範圍方面,此次新規在原本央行確定並公佈的金融機構的基礎上,明確了對開發性金融機構適用,新增了非銀行支付機構、理財公司、銀行卡清算機構等,推進全金融體系參與反洗錢工作。同時,還完善並擴大適用範圍、整合原版監管規則、分設不同情形下的監管要求,形成更具科學性、更符合國際趨嚴標準的監管指引。

  據瞭解,國際上現金領域的反洗錢監管標準大都比較嚴格。例如,美國、加拿大和澳大利亞的大額現金交易報告起點均為1萬美元或等值外幣。反洗錢國際評估認為我國需要進一步明確對金融機構客户盡職調查和客户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保存的相關要求,不斷完善反洗錢監管制度。

  新規直接規範對象是金融機構。在新規出台的同一天,中國人民銀行、公安部等11部門宣佈,從2022年1月至2024年12月在全國範圍內開展打擊治理洗錢違法犯罪三年行動,堅決遏制洗錢及相關犯罪的蔓延勢頭。

  央行相關負責人指出,加強現金存取業務管理是對金融機構履行反洗錢義務的要求,符合反洗錢國際標準。

  記者:趙劍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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