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食“學歷造假”?惡意“碰瓷”須杜絕
聲稱“農科院”研發,零食也有“學歷造假”?據央視新聞12月19日報道,近日,上海市消保委對一款標有“東北農業大學”字樣的網紅零食展開調查,然而,東北農業大學回應稱,學校不開展對外生產經營工作,學校與商品包裝上所標的委託製造商和受委託製造商沒有開展過任何合作。
隨着人們對食品健康問題愈加重視,以大學、研究機構為背書的產品,深受消費者的青睞,在他們心中,這些被冠以“農科院”“農業大學”等稱號的產品,有着極高的信譽度、專業度,產品的質量自然有所保障。
然而,一些食品企業為了追求利益,利用消費者對農科院等科研機構的信任,冒用“農科院”“農業大學”等標籤進行虛假宣傳,無非是想給消費者吃下一顆“定心丸”,讓他們誤認為這些產品的品質更高,更加綠色健康。這不僅對科研機構的聲譽造成負面影響,也侵犯了消費者權益,辜負了他們的信任。
那麼,這些擁有“高學歷”的產品,果真品質優異、綠色健康嗎?近日,上海市消保委對標有“東北農業大學”的“九0農大蔬菜卷”的營養成分進行了檢測。結果發現,這款產品的蛋白質和脂肪的實測含量,均不符合國家標準的允許誤差範圍。這意味着,這些產品不僅“學歷造假”,產品質量檢測也不達標,可能會對消費者的身體健康造成傷害。
此外,一些食品企業為了牟取利益,想方設法地與農科院等研究機構攀上關係,惡意“碰瓷”——有的直接用“假背書”營銷;有的則讓企業人員假裝在知名院校、研究院工作,套路至深自不待言。
可問題在於,消費者該如何辨別所購產品?食品企業為何能夠正大光明地給產品“假學歷”呢?若一些食品企業為了名利雙收,紛紛打着“高學歷”的旗號兜售產品,是否會在市場上,形成劣幣驅逐良幣的現象?
產品“學歷造假”,本質是虛假宣傳。若未經科研機構或學校允許,自行宣傳產品為“農科院研發”“農業大學研發”等,顯然是違反《廣告法》《電子商務法》的。相關法律法規明文規定:經營者不得欺騙或誤導消費者,不得進行虛假或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而對此類行為,相關部門和有關平台都應及時進行監督管理,對於“學歷造假”的產品加以曝光,以此保護消費者權益。
事實上,“假學歷”現象並非只存在於食品行業,化妝品、家電、培訓機構等行業。“央視推薦”“清華研發”等字眼被商家頻頻提及,上當的消費者也不在少數,這意味着,知名媒體、高校院所、科研機構以及消費者,都可能是“假學歷”的受害者。
同樣地,消費者要提升個人鑑別力,注意留存證據,若遇到產品“學歷造假”的情況,也要及時要求索賠;同時,被仿冒的科研機構、大學要有維權意識,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及時公開研發產品清單,讓消費者清晰地瞭解到,哪些產品才擁有真正的“高學歷”。
總之,食品企業與其把心思放在“學歷造假”上,不如把精力、金錢放在如何研發產品創新、提升品質上。將目光放長遠些,以產品本身為賣點,才是發展正道。(正觀評論員 任思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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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韓靜